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委托,就****2026-2027年限额以下勘察、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勘查、基坑围护设计与基坑监测单位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四、招标需求及数量:
| 标项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框架协议期限 |
入围数量 |
| ****2026-2027年限额以下勘察、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勘查、基坑围护设计与基坑监测单位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最多5家 |
预算金额(限额):单个项目的单项服务费估算价在30万元(不含)以内(具体以实际委托的单个项目为准)。
最高限制单价: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服务期内为********公司提供服务费在限额以下的勘察、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勘查、基坑围护设计与基坑监测服务,详细采购要求见本征集文件第二章。
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范围:********公司。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3)外地企业必须承诺中标****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办理备案手续,且在**市设置与开展勘察业务相匹配的土工试验室,或与当地已取得计量认证、能提供满足勘察质量要求且有富余试验能力的土工试验室的勘察企业签订土工试验**协议。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2025年9月、10月、11月(或更近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公司名称】须一致)。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时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时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期间除外);加急标书代写
3、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四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30分。
2、开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四室。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平台显示到账时间为准)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十一、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已报名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4、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5、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1.招标单位:****
地 址:**市婺**华**街866号4楼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579-****1025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婺****街639号美保**楼B座603楼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9-****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