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二次) |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临******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临******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65.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本项目实施对象为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地块及周边区域等,修复规模约330亩(最终以实际为准), 投资规模约为165万元(最终以实际为准),项目区域内所形成的城乡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将按照自然资发[2021]178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跨省域交易,待指标交易款项到位后优先支付中标人项目合同价款。 |
标段信息
| 1 | E620********464****1001 | 165.0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县2025年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126********755362E-****1202-000006-1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经理须是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查询结果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含3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由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承担施工职责的成员单位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款的各项要求。 4、本项目所有标段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本项目实施对象为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地块及周边区域等,修复规模约330亩(最终以实际为准), 投资规模约为165万元(最终以实际为准),项目区域内所形成的城乡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将按照自然资发[2021]178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跨省域交易,待指标交易款项到位后优先支付中标人项目合同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