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遂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箱式房屋增量直接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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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箱式房屋增量直接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5-12-26 17:30:00
公告
公告标题:********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箱式房屋增量直接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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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箱式房屋增量直接采购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总用地面积58043.60平方米(约87.06亩)。主要建设:住宅楼、项目区内景观绿化,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地下建筑主要为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主要包含:地下室、10栋高层住宅楼,1栋商业楼、垃圾房、室外配套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210056.50m2(地上计容面积为:156879.29 m2,地上不计容面积为:3972.70 m2;地下室建筑面积42839.05m2)。其中1#~10#楼为剪力墙结构,11#商业为框架结构,地下室为框剪结构。

(2)****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箱式房屋建设地点为位于******开发区**片区**坝村。

2.采购物资规格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暂定交货周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箱式房屋(楼梯箱)

2990*1800*2896(mm)

2

2025年12月-2026年2月

**省**市**区新桥镇247国道与中环线交汇处

2

玻璃幕墙

96

平方米

3

门厅感应门

15

平方米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 12月 26日17时30分至2025年 12月 29 日 18 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 12 月 30日 8 时 30 分至 12月 30日 19时 00 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

5. 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 2025 年 12月 30 日 19时 00 分。加急标书代写


6.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工程局有限****开发区唐家渡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地 址:******开发区**片区**坝村

联 系 人:柴磊

联系电话:180****4774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机构:****工程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55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报价

(1)报价应有较为详细的分项报价。分项报价的总合计数必须与合价相同。

(2****政府现行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卖方支付的所有税金和应缴纳的费用,均包括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内,且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可退税率。

(3)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书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否则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可接受厂家报价折扣。

(5)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实行一票制结算方式(不采用运输发票),所有包件要求投标人、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收款方三流一致,合同签约方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

(6)本次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动。

投标报价方式:建成单价=出厂单价+安装单价+运杂费

(1)出厂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材料中转费等材料出厂费用。

(2)安装单价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安装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运杂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利润、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以上三部分累加构成箱式房屋合同价。

2. 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货到现场按照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30天内支付60%款项、60天内支付 40%款项。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3.供货要求

1.总则

1.1本次招标物资, 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专业技术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

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1.4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5 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2.1箱式房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原材料应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书。

2.2.其他技术要求详见临建工程量清单。

3.检验与验收

3.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3.2物资运抵海外项目工地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3.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3.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3.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3.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3.7 验收标准:

由买方验收物资数量,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核,最终验收数量以复核数量为准,复核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3.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3.9数量确认方式:最终验收数量以双方无异议的数量为准。

4.质量保证

4.1 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

5.出厂试验检测

5.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5.2 检验****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附件列表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税率
数量
单位
1
集装箱
楼梯箱
13%
2.****0000
2
镀膜中空玻璃 5mm 12-20mm
玻璃幕墙
13%
96.****0000
平方米
3
全玻璃门
办公区门厅感应门
1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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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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