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1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 批文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复情况 |
|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5〕21号 | 隆盛源高端六堡茶生产及有机茉莉花茶加工项目 | **** | 批复见附件 |
联系电话:0771-****070
联系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374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服务局关于隆盛源高端六堡茶生产及有机茉莉花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政务(生态)横环审〔202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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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隆盛源高端六堡茶生产及有机茉莉花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横州市马岭镇健康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30亩,主要建设总建筑面积:31094.18m2,主要建设丙类厂房4栋,高端六堡茶特色仓储、研发中心、办公综合楼、宿舍楼等。布置六堡茶生产线1条和配套设施、有机茉莉花茶专用加工生产线2条、高端优质茉莉花生产线3条,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600吨六堡茶,200吨欧盟有机茉莉花茶、250吨欧标茉莉花茶和350吨高端茉莉花茶。(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为763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6%。
二、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如下:
(一)废气
1.施工期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热风炉燃烧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参照表4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NH3-N、TP、T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生活污水排入**健康特色农产****处理厂。
(三)噪声
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四、根据《报告表》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0.310吨/年。
五、你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按《报告表》要求执行相应环境标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安全。施工期和运营期需要做好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项目须按申报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如建设规模、地址、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申请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服务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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