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安博森斯科技有限公司实验研发项 目

审批
四川-成都-温江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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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15MADALCHJ08袁忠余
朱坤******区
**省**市**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海旺路99号7号楼1单元10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实验研发项 目****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区 ******区
经度:103.840278 纬度: 30.648056****环境局
2024-09-27
温环承诺环评审〔2024〕45号****0115MADALCHJ08001Y
2025-12-242000
33.9****
****0115MADALCHJ08******公司
****0100MADK8NRE1F四****研究院
125********714545W2025-05-31
2025-11-242025-12-19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777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拟购买**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7号楼(共4F)进行实验研发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1269.33平方米,其中 1F 用于办公、仓库,2F用于分析检测,3-4F用于实验研发。项目主要进行质量试验检验及产品项目研发约250批次/年。其中,分析检测区域初步计划主要装备高效液相检测设备、高效气相检测设备、数字熔点仪、数字旋光仪、水份测定仪以及其他分析检测设备;实验研发区初步计划主要装备双层玻璃反应釜、高低温循环泵、搅拌设备、旋转蒸发浓缩仪等以及其他各型实验设备和仪器。****拟购买**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7号楼(共4F)进行实验研发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1269.33平方米,其中 1F 用于办公、仓库,2F用于分析检测,3-4F用于实验研发。项目主要进行质量试验检验及产品项目研发约250批次/年。其中,分析检测区域初步计划主要装备高效液相检测设备、高效气相检测设备、数字熔点仪、数字旋光仪、水份测定仪以及其他分析检测设备;实验研发区初步计划主要装备双层玻璃反应釜、高低温循环泵、搅拌设备、旋转蒸发浓缩仪等以及其他各型实验设备和仪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经调查,本项目不进行生产,本项目研发目的为:用于多肽类药物的中间体以及用于抗病毒和皮肤病类药品中间体的研发,开展的研发试验属于小试,不涉及中试及以上规模的研发;不涉及 P3 、P4级生物安全实验和转基因实验。本项目主要产污节点为加料、搅拌、过滤、旋转蒸发、萃取、分液、干燥、浓缩等裸露环节。本项目实验器皿清洗均采用自来水进行清洗,前三次清洗过程中同步使用废液缸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三次后清洗进入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调查,本项目不进行生产,本项目研发目的为:用于多肽类药物的中间体以及用于抗病毒和皮肤病类药品中间体的研发,开展的研发试验属于小试,不涉及中试及以上规模的研发;不涉及 P3 、P4级生物安全实验和转基因实验。本项目主要产污节点为加料、搅拌、过滤、旋转蒸发、萃取、分液、干燥、浓缩等裸露环节。本项目实验器皿清洗均采用自来水进行清洗,前三次清洗过程中同步使用废液缸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三次后清洗进入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治理设施:2F质检废气:1套,设置二级活性炭+排气筒排(DA001)排放; 3F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1套碱液喷淋+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楼顶排气筒排放(DA001); 4F实验室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1套碱液喷淋+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楼顶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治理措施:生活废水:依托联东 U 谷医药健康产业园已建的 1 座预处理池处理,处理能力为 100m3/d。实验废水:拟在1F东侧设备间安装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m3/d。 3、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进行隔声、消声 减振定期进行设备检修。 4、危废暂存间2间(分别位于2F南侧(5.7m2)、4F南侧(12.5m2),暂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协议;1、废气治理设施:2F质检废气:1套,设置二级活性炭+排气筒排(DA001)排放; 3F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1套碱液喷淋+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楼顶排气筒排放(DA001); 4F实验室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1套碱液喷淋+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楼顶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治理措施:生活废水:依托联东 U 谷医药健康产业园已建的 1 座预处理池处理,处理能力为 100m3/d。实验废水:拟在1F东侧设备间安装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m3/d。 3、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进行隔声、消声 减振定期进行设备检修。 4、危废暂存间2间(分别位于2F南侧(5.7m2)、4F南侧(12.5m2),暂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协议;
实验废水:拟在1F东侧设备间安装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m3/d,较环评阶段增加1m3/d;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655 0 0 0 0.066 0.066
0 0.098 0 0 0 0.098 0.098
0 0.0001 0 0 0 0 0
0 0.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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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2 0 0 0 0.02 0.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处理能力2.0m3/d,理工艺为微电解+絮凝沉淀+COD降解+消毒 验收监测期间,pH值的范围在6.2~6.6之间,悬浮物最大值为102mg/L,CODcr最大值为215mg/L,BOD5最大值为94.2mg/L,氨氮最大值为0.154mg/L,总氮最大值为2.42mg/L,总磷最大值为0.161mg/L,****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实验废气处理装置DA001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排放限值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4 本项目2F质检过程涉及挥发性有机试剂的实验操作过程在通风橱、万向罩、原子吸收罩下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及原子吸收罩收集,危废暂存间、易制毒室房间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楼顶排气筒(DA001,离地高度约22m)排放。 项目3F实验室涉及挥发性有机试剂及酸性试剂的操作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处理,溶剂库房挥发废气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楼顶排气筒(DA001,离地高度约22m)排放。 本项目4F实验均在反应釜室内进行,反应釜室、配置室、危废暂存间、溶剂库房均密闭负压收集,烘干室在烘干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过滤棉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DA001,离地高度约22m)排放。 项目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可以看出,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VOCs)监测结果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药行业排放限值;甲醇、硫酸雾、苯系物(甲苯)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氯化氢、氨监测结果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排放限值;丙酮、挥发性有机物(乙酸乙酯、二氯甲烷)监测结果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4中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废液(含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实验固废(含实验废渣及实验废耗材)、过期药品及不合格样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真空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 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验废液(含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实验固废(含实验废渣及实验废耗材)、过期药品及不合格样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真空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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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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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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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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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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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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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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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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