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洪防潮工程

审批
福建-福州-平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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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405800U郑海涌
郑海涌****合实验区
**省**县北厝镇兴港中路5****创业园6幢5层6层7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合实验区防洪防潮工程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合实验区 金井湾片区
经度:119.70507 纬度: 25.4815****环境保护部
2014-12-19
环审〔2014〕343号
67008.04
554****
913********405800U****设计院有限公司
****0000MA347B3Y15**省****公司
****0100MA2YNY405P2020-10-23
2025-11-272025-12-2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809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9 条排洪渠,渠长合计 11.054km;新**周防洪堤/护岸总长6.667km;** 3 座水闸(金井北水闸、金井南水闸、如意水闸)。工程** 9 条排洪渠,渠长共13.493km;新**周防洪堤/护岸总长6.382km;** 3 座水闸(金井北水闸、金井南水闸、如意水闸)。
1、排洪渠长度较环评阶段增加2.439km,其中1#排洪渠由于房屋密集,征迁难度大,将该排洪渠首尾段线位向西移动,排洪渠长度较环评阶段增加,2#、5#排洪渠****联通,提升抗御旱涝的功能,相较环评阶段进行延伸; 2、湖周防洪堤/护岸位置未发生变化,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 0.285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程施工方案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工程施工方案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且不涉及生态敏感区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或其它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其它环保措施,未弱化或降低。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工程横向位移超过 200 米的长度,不超过原线路长度的30%;项目变动不新增敏感目标。评价范围内无生态敏感区;1#排洪渠横向位移超过 200 米的长度约 456m;项目变动减少了居民拆迁数量,未新增敏感目标。
评价范围内无生态敏感区;1#排洪渠横向位移超过 200 米的长度约 456m,占原路线长度的 4.1%;项目变动减少了居民拆迁数量,未新增敏感目标。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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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 建设3处化粪池 委外清掏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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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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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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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陆生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优化施工布置,施工区域应避开保护植物和名树古木,避免占用**海坛风景名胜区。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和沿线林木的砍伐数量, 减少施工对植被的扰动。邻近农田、水塘的施工场地,施工时间应避开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冬眠期,严禁捕杀各类野生动物。保留鸟类重要生境,采取有效措施 减缓施工噪声等对鸟类的不利影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剥离存放表土,施工结束后,选用当地物种对施工迹地进行复耕或生态恢复。 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优化施工时间,涉水(海)作业避开鱼类产卵、索饵等活动高峰期。在**河段底部避免采用硬质护底。加强对施工区域重要水生生物的观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受伤、搁浅的 重要水生生物。在条件适宜河段营建河滨湿地,建设生态护岸,恢复水生植物群落。适时开启部分水闸,为鱼类和蟹类等提供洄游、上溯的途径。陆生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单位合理设定施工场地,限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植被的扰动,施工区域未涉及保护植物和名树古木。邻近农田、水塘的施工场地,无捕杀野生动物;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定期保养,保持良好运行工况,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已按水保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剥离存放表土,施工结束后, 选用当地物种对施工迹地进行复耕或生态恢复;金井湾片区施工不涉及**海坛风景名胜区和鸟类重要生境。 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金井湾片区主要为**排洪渠,形成新的水系,施工基本不涉及原有河道;河道底部未采用硬质护底,部分河段采用生态护岸和生态护堤,为水生植物和鱼类提供适宜生境;工程仅如意湖水闸日常关闭,不涉及阻拦鱼类和蟹类洄游、上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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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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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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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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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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