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公司、****公司、**新****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社区办公场所功能完善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代理编号:高鑫【2025】瓯字66 号) 已由 上级批准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 建设资金来源 ****银行****公司自筹,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23419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控制价234195元,K=10%,发包价211890元(含暂列金11152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 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和《关 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 13 号)要 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 要求,本招标项目 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 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要****机关责令 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 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 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项目(标 段)投 标 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 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 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 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 名单 ”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 建建〔2021〕2 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 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 ”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 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本项目按《关于**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5〕12号文)取消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7)其它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2月26日至 2026年1月4日23时59分通过 国泰新****交易中心(https://ggzy.****.cn/jo/)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不要求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不要求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不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月5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泰新****交易中心(https://ggzy.****.cn/jo/)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泰新****交易中心(https://ggzy.****.cn/jo/)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都御坪194号
电 话:180****8685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公馆8栋105
电话:139****8474
联系人:魏女士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国泰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ggzy.****.cn/jo/
联系电话: 0599-****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路 141 号
联系电话:0599-****059
****中心名称: ****交易中心
地址: ****广场6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 059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