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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I号”沉船船体及出水文物2025年度保护工作项目(陶瓷、金属、凝结物、漆器及其他有机质文物部分)):
| **** | **省****关区新里﹒中央公馆B区二期、三期B10A753室 | 1,380,000.00元 |
合同包1(“**I号”沉船船体及出水文物2025年度保护工作项目(陶瓷、金属、凝结物、漆器及其他有机质文物部分)):
服务类(****)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I号”沉船船体及出水文物2025年度保护工作项目(陶瓷、金属、凝结物、漆器及其他有机质文物部分)(二次) | 本项目针对“**I号”沉船出水的瓷器、漆器开展修复,需严格遵循“最小干预、材料可逆、抗老化、无二次污染”的文物保护修复核心原则,符合《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档案记录规范》《馆藏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病害分类与图示》《馆藏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写规范》《馆藏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保护修复档案记录规范》《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陶瓷类文物》****文物局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中标人需按照《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要求》(WW/T 0128—2025)要求,对各类文物先逐件开展病害调查(明确病害类型、分布范围及严重程度)、对各类文物适当开展检测,绘制文物病害图(标注病害位置、尺寸及编号)、制定专项保护修复方案;方案需组织3名及以上文物保护修复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修复全过程需实行“一物一档”管理,档案内容需完整、可追溯,符合国家文物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 1.人员配置: 1)项目负责人:负责人需具有5年或以上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经验(提供负责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甲方公章或文物博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不满足本项配置要求。作为核心成员不得擅自更换,更换需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申请,新成员资质不低于原成员且经采购人同意,7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2)技术团队:不少于4人(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按类别配备专业人员(瓷器修复≥2人、漆器/漆木器等相关专业修复≥1人),所有人员需具有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经验(提供参与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甲方公章)或持****保障部门颁发的“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证书(包含且不限于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等各级别);须提供对应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成员未匹配文物材质的,该成员不计入团队配置。核心成员(负责人、主修复师)不得擅自更换,更换需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申请,新成员资质不低于原成员且经采购人同意,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实际工作中,如以上人员不足以按时完成项目,则需按项目需求和上述条件增加相应人员。 2.过程管理: 1)项目启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完成实施方案论证工作(分阶段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验收标准),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执行;调整计划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申请并经同意。 2)建立周报(每周五17:00前提交,含进展、计划、问题及方案)、月报(每月25日前提交,含完成情况、修复数据、下月安排)制度,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提交。 3)文物交接需双方清点核对,填写《文物交接清单》;修复期间“一物一档”建保管台账,每日清点;修复后按要求包装(无酸纸盒、软质缓冲材料)并移交。 4)每道工序完成后内部验收,填《工序验收记录》并报采购人核查。 5)接受发包方作为项目实施主要参与单位全程派员参加管理和实施。 3.安全与保密: 1)制定《文物保护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门负责文物安全人员,每月至少1次安全培训、每**少1次安全检查,**全台账;发生文物损坏/丢失、人员安全事故,需2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应急处理,承担赔偿责任。 2)所有参与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范围含文物信息、修复技术、项目数据,保密期≥5年);不得泄露项目信息、擅自拍摄传播文物相关内容;项目结束后按要求移交/销毁保密资料,不得留存副本。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工 | 1期:1.由****组织验收,组建含采购人代表及3名以上文物保护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验收组。验收通过后,中标人仍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的整体验收,如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提出有整改意见,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完成。 2.中标人完成全部合同任务(文物修复、档案编制、移交),提交完整验收资料(实施报告、修复档案、工序记录、检测报告等)后,启动验收。 3.验收重点核查:①文物修复数量完成率未达到100%,本次考核不合格;②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关键指标如漆器收缩率>3%、瓷器脱盐后浸泡液中氯离子浓度 > 50ppm,或非关键指标偏差≥20%,判定为不合格);③“一物一档”是否完整(档案缺失率≥5% 或核心信息(病害图、检测数据)缺失,判定为不合格);④文物无二次损伤、丢失(出现1件文物不可修复损伤或丢失,判定为不合格)。 4.验收通过需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不合格的,中标人需30日内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叶大青、李雄、崔伟龙、张辉发、田国敏(采购人代表)
| 1 | “**I号”沉船船体及出水文物2025年度保护工作项目(陶瓷、金属、凝结物、漆器及其他有机质文物部分) | 1.804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I号”沉船船体及出水文物2025年度保护工作项目(陶瓷、金属、凝结物、漆器及其他有机质文物部分)):
| **** | 通过 | 通过 | 36.80 | 31.00 | 12.00 | 79.80 | 1 | 1 |
| ****中心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00 | 25.00 | 12.00 | 71.00 | 2 | 2 |
| 美特文博****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4.60 | 25.00 | 11.79 | 61.39 | 3 | 3 |
| **艺修阁****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00 | 10.00 | 11.83 | 43.83 | 4 | |
| 贝罗修复****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1.80 | 10.00 | 11.90 | 43.70 | 5 |
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市**东路726号9楼903室
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电话:020-****0713/715
邮箱:****@ebidding.com
名 称:****
地 址:**省**市****开发区十里银滩西侧
联系方式:0662-****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662-****1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金、李哲霖、李忠威
电 话:066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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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