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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5〕2号)、《****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丽商务〔2025〕16号)等文件精神,**县2025年开展家电、家电扩品、家居、3C、电动自行车及汽车领域以旧换新活动,经****公司****公司提供的云闪付系统数据导出核对、企业与消费者申报、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县家电、家电扩品、家居、3C、电动自行车及汽车领域以旧换新云闪付及汽车国补、省补系统导出补贴资金为****3941.41元,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7629.7元,核减46311.71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商务局反馈。
联系电话:0578-****377
附件:2025年**县家电、家电扩品、家居、3C、电动自行车、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金审计结果.xlsx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