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站、**东站12台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预算:28万元(含税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务院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修订版)“第三十一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客运电梯安全监督检查办法》(铁总安监〔2015〕128号)“第二十八条:****车站应当与维保单位签订客运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单位应当至少每15日对客运电梯进行一次维保。”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电梯制造商为****公司,该公司委托****进行对**站、**东站的电梯修理,依据201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之规定,同时经初步审查,****具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铁采购平台”等查询均未列入企业黑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站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选用****对**站、**东站的电梯进行维保。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1003MA0CX7QK62
地址:**市**区新世纪步行街第4大街B座135号二层、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期限内向采购人或****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市**区新纬路1号
联系电话:022-****199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戈佳、宋斐
联系地址:**市**区大桥道52号
联系电话:022-****3819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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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