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令)的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初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公示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地区雪都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地区雪都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位于****二**侧,金源名门住宅区东侧,****中心坐标E88°8′0.474″,N47°51′23.680″,占地面积为91653m2。
3、地块四至:地块东侧为林地,地块南侧为**花苑住宅区,地块西侧为金源名门住宅区,地块****妇幼保健院、园林小区。
4、规划用途:****拟在该地块建设体育公园项目,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转变为体育用地。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最早追溯2003年,主要为民房及草地,至2016年一直未发生变化,2016年至2019年期间对民房逐步进行了拆迁,2022年至2024年,逐步建设了雪都体育公园,未进行其他工业活动,地块内也未进行固废堆放、危险废物堆放及掩埋等,地块内也无工业废水排水渠等通过,地块内无其他对土壤环境的潜在污染风险源,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土壤污染事故发生,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目前报告已完成并送审,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对报告进行公示。
三、委托单位
单位:****
四、地块调查机构
单位:****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991-****516
作者(191****7964,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2-26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