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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天然气综合利用及应急储备调峰项目(先期实施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县天然气综合利用及应急储备调峰项目(先期实施部分)
地址:**省**市**县头台镇头台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工/188****578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