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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263382 | 建设单位法人:孙钊 |
| 徐秀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綦公路167号,****内 |
| 3000t/a一水肌酸及衍生物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县 **省**市**县綦公路167号,****内 |
| 经度:118.51468 纬度: 37.0602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3 |
| 东环广分建审〔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263382001P |
| 2017-12-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700 |
| 319.0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26338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9263382 | 验收监测单位:**典图****公司 |
| ****0303MA3CC4E41L | 竣工时间:2024-07-01 |
| 2025-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01 |
| 2025-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鲁宁药业企业网站 |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綦公路167号(N37°3′36.92″,E118°30′52.63″),总投资10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9.03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项目代码:****)。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綦公路167号(N37°3′36.92″,E118°30′52.63″),总投资10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9.03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项目代码:****)。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一水肌酸2900吨,年产肌酸硝酸盐120吨,年产肌酸盐酸盐118吨、肌酸乙酯盐酸盐118吨、肌酸柠檬酸盐144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一水肌酸2900吨,年产肌酸硝酸盐120吨,年产肌酸盐酸盐118吨、肌酸乙酯盐酸盐118吨、肌酸柠檬酸盐144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一甲胺水溶液、氯乙酸水溶液、液碱和单氰胺水溶液为原料,经投料、甲基化反应、蒸馏、过滤、胍基化反应、抽滤、打浆、离心、干燥、包装等工序,年产一水肌酸2900吨;以水、一水肌酸和硝酸为主要原料,经反应、离心、烘干等工序年产肌酸硝酸盐120吨;分别以乙酸乙酯、一水肌酸和氯化氢,盐酸、乙醇和一水肌酸,环已烷、一水肌酸和柠檬酸为原料,经脱水、反应、离心、烘干等工序,年产肌酸盐酸盐118吨、肌酸乙酯盐酸盐118吨、肌酸柠檬酸盐144吨,产品应满足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以一甲胺水溶液、氯乙酸水溶液、液碱和单氰胺水溶液为原料,经投料、甲基化反应、蒸馏、过滤、胍基化反应、抽滤、打浆、离心、干燥、包装等工序,年产一水肌酸2900吨;以水、一水肌酸和硝酸为主要原料,经反应、离心、烘干等工序年产肌酸硝酸盐120吨;分别以乙酸乙酯、一水肌酸和氯化氢,盐酸、乙醇和一水肌酸,环已烷、一水肌酸和柠檬酸为原料,经脱水、反应、离心、烘干等工序,年产肌酸盐酸盐118吨、肌酸乙酯盐酸盐118吨、肌酸柠檬酸盐144吨,产品应满足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水肌酸工艺废气中投料、甲基化反应、蒸馏、胍基化反应、抽滤、打浆、离心、中转罐、计量罐废气经两级酸洗+一级水洗+除水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7m排气简DA013排放;衍生物工艺废气中投料、反应、离心、烘干、干燥废气经两级冷凝(-30℃)+两级油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水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7m排气筒DA013排放;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通过现有15m排气筒DA011排放;三效蒸发不凝气经管道密闭****处理站废气经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DA012排放;粉碎废气、包装废气经自带单机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加强密闭管理,定期开展LDAR检测,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工艺废水中的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器进行脱盐预处理后,三效蒸发冷凝水与工艺废水中的低盐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新增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真空泵废水、新增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浓水及锅炉排污水、新增纯化水制备系统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处理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处理后,确保项目施工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水肌酸工艺废气中投料、甲基化反应、蒸馏、胍基化反应、抽滤、打浆、离心、中转罐、计量罐废气经两级酸洗+一级水洗+除水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7m排气简DA016排放;衍生物工艺废气中投料、反应、离心、烘干、干燥废气经两级冷凝(-30℃)+两级油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水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7m排气筒DA016排放;****处理站废气经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简DA012排放;粉碎废气、包装废气经自带单机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罐区废气、三效增发不凝气依托高端首仿药物合成车间废气治理设施“二级深冷+三级降膜吸收+一级水洗+两级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一级水洗”,经排气筒DA008排放。加强密闭管理,定期开展LDAR检测,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工艺废水中的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器进行脱盐预处理后,三效蒸发冷凝水与工艺废水中的低盐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新增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真空泵废水、新增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浓水及锅炉排污水、新增纯化水制备系统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处理厂。 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 罐区废气、三效增发不凝气依托高端首仿药物合成车间废气治理设施“二级深冷+三级降膜吸收+一级水洗+两级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一级水洗”,经排气筒DA008排放。 因现有的锅炉即能满足供热需求,动力车间1台4t/h燃气锅炉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排放VOCs、SO2、NOx和颗粒物排放量需分别控制在3.127t/a、0.04t/a、0.99t/a和0.07t/a之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排放VOCs、SO2、NOx和颗粒物排放量需分别控制在3.097t/a、0t/a、0t/a和0.055t/a之内,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027 | 0.567 | 72.592 | 0 | 0 | 1.594 | 0.567 | |
| 0.051 | 0.015 | 5.807 | 0 | 0 | 0.066 | 0.01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0.16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229 | 0 | 0 | 0 | 0 | 0.229 | 0 | / |
| 1.158 | 0 | 0 | 0 | 0 | 1.158 | 0 | / |
| 0.092 | 0.055 | 0 | 0 | 0 | 0.147 | 0.055 | / |
| 5.556 | 3.097 | 19.9955 | 0 | 0 | 8.653 | 3.097 | / |
| 1 | 三效蒸发器、500m3/d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饶****处理厂纳管标准 | 高盐废水经过三效蒸发器进行脱盐预处理后三效蒸发冷凝水与其他****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500m3/d,采用“电催化氧化+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E厌氧反应器+两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组合处理工艺。 | 根据监测结果:废水pH值最大值为7.6无量纲,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L,COD最大排放浓度为30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0.795mg/L,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为0.95mg/L,总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0.9mg/L,挥发酚、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未检出,各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饶****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
| 1 | 一水肌酸及衍生物废气治理设施 | 颗粒物、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一水肌酸工艺废气 经“两级酸洗+一级水洗+除水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7m排气筒DA016排放;衍生物工艺废气 经两级深冷(-30℃)后再经两级油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水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7m排气筒DA016排放 | 一水肌酸及其衍生物工艺废气:项目使用一条生产线生产多种产品,选取三种工况进行监测,工况一为同时生产一水肌酸、肌酸硝酸盐,工况二为同时生产一水肌酸、肌酸盐酸盐,工况三位同时生产同时生产,汇总三种工况下的检测结果,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颗粒物、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7.8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4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 | |
| 2 | 罐区及三效蒸发废气依托废气治理设施 | 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 | 罐区废气、三效蒸发不凝气依托高端首仿药物合成车间废气治理设施,经过“缓冲罐+二级深冷+三级降膜吸收+一级水洗+两级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一级水洗”,由排气筒DA008排放; | 罐区废气、三效蒸发不凝气依托高端首仿药物合成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DA008 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2.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05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 | |
| 3 | 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根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12,氨、硫化氢、VOCs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73mg/m3、0.58mg/m3、5.61mg/m3,氨、硫化氢、VOCs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367kg/h、0.0060kg/h、0.0586kg/h、,臭气浓度最大为630(无量纲),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平面优化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 ****的厂界昼间最大值58.7dB(A)、夜间最大值53.7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渗措施。企业要加强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厂区生产车间、危废间等均按照相应规范采取完善的防渗措施,从源头上可以控制污染发生。 | 生产车间、危废间均已按要求进行防渗 |
| 1 | 对产生的过滤滤饼、三效蒸发废盐进行鉴定,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按照一般固废处理;废空气过滤滤网为一般固废,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离心滤液、废包装物、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甲基硅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新增污水站污泥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暂存,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附3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 | 过滤滤饼、三效蒸发废盐、废空气过滤滤网为一般固废,委托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离心滤液、废包装物、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甲基硅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新增污水站污泥为危险废物,委托危废单位处置,项目已与******公司签的处置协议。 |
| 1 | 依托厂区现有800m3事故水池1处并配套导排系统 | 已依托厂区现有800m3事故水池1处并配套导排系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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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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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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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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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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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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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