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三角一体化******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边配套工程(四期)已****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2025】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委员****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周边配套工程(四期)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标段(包)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77.87万元,工程概算819.19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施工路段总长约2.86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包含公交站台和交叉口的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管线工程、交通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等。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新****园区,****学院新校区北门,**进港公路信号灯路口。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本次招标控制价757.7784万元。
2.3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21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4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3.1.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1.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3.1.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11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jy.****.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j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6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市公共**交易系统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028 ;CA数字证书办理:http://ggzyjy.****.cn/art/2021/10/19/art_****670677_1137.html。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管理委员****发展局
地 址:****委员会1号楼508(红丰路1366号)
邮政编码:313000
联系电话:0572-****675
投诉受理部门:****管理委员****发展局
地 址:****委员会1号楼508(红丰路1366号)
邮政编码:313000
电 话:0572-****675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 朱琳静
电 话: 0572-****750
邮 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联 系 人:周根美、沈华
电 话:0572-****107
邮 箱:****@qq.com
2025年12月26日
9.说明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7日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公示。
9.4软件技术支持:
**市公共**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028、0572-****790
服务热线:****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