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办公需求,现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基地2025年办公家具组织询比采购。
********基地办公家具进行采购。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基地2025年办公家具进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2.3 供货起始时间:2026年1月,供货周期为30个日历天。因采购人实际紧急需求,若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无法按照采购人采购清单要求的规格型号、颜色、材质说明完成全部供货任务,采购人可选择其他供应商参与供应,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2.4 供货地点:**省**市**区**街道陈昌浩旧居旁**高开养护北院,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货物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公司****公司后续**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货物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公司****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黑名单,****公司****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公司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9日24时00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标书代写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本项目线上递交申请文件,但需各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5年12月31日14时00分到达****(**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龙阳大道9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56****433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5214
地址:**省**市**区龙阳大道9号
联系方式:027-****877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 第1合同包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所供家具品牌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办公家具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服务); 3. 申请人为所采购家具品牌的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品牌经销商授权书。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和上述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3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6万元。 方式二: ****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9月、10月、11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无银行盖章的流水证明按无效申请处理。 |
注:1.采用方****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银行****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 第1合同包 |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的办公家具销售业绩。 |
注:1、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卖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卖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列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