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9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侧经五路西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8963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71|****025BA0050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60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 宗地编号: | J2025-03P | 宗地总面积: | 132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建设**侧云淡路西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3253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049|****725BA0070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89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 宗地编号: | J2025-01P | 宗地总面积: | 282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一零四国道西侧三屿溪北侧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827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80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052|****725BA0072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902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29日 至 2026年01月15日 到 ****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29日 至 2026年01月15日 到 ****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1月15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在****服务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市闽东中路33号) 进行。标书代写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编号:****与宗地编号:J2025-03P,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编号:****与宗地编号:J2025-03P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宗地编号:J2025-01P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宗地编号:****与宗地编号:J2025-03P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财政。 (4)竞得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市蕉**注册成立****公司(已在蕉**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5)竞得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竞得****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竞得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宗地编号:J2025-01P,宗地除项目施工自用外,项目施工后剩余土石方按照《******厅关于印发**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银行账户 户 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4312 7563 4540 八、联系方式: **** 江先生 0593-****789 ******交易中心 缪女士 0593-****169 ****公司 陈先生 0593-****606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蕉**坪塔路2号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93-****876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431****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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