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区自然资告字[2025]12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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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区自然资告字[2025]12号)
宁区自然资告字[2025]12号 2025年12月26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896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园区****侧经五路西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1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8963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725BA0071|****025BA0050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606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宗地编号: J2025-03P 宗地总面积: 13253平方米 宗地坐落: ****园区建设**侧云淡路西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1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3253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025BA0049|****725BA0070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89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宗地编号: J2025-01P 宗地总面积: 28276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一零四国道西侧三屿溪北侧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1.5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2827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80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025BA0052|****725BA0072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9021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29日 至 2026年01月15日 到 ****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29日 至 2026年01月15日 到 ****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1月15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在****服务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市闽东中路33号) 进行。标书代写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编号:****与宗地编号:J2025-03P,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编号:****与宗地编号:J2025-03P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宗地编号:J2025-01P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宗地编号:****与宗地编号:J2025-03P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财政。 (4)竞得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市蕉**注册成立****公司(已在蕉**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5)竞得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竞得****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竞得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宗地编号:J2025-01P,宗地除项目施工自用外,项目施工后剩余土石方按照《******厅关于印发**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七、****银行账户 户 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4312 7563 4540 八、联系方式: **** 江先生 0593-****789 ******交易中心 缪女士 0593-****169 ****公司 陈先生 0593-****606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蕉**坪塔路2号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93-****876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431****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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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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