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采购材料计划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项目****经济开发区邢远长村、**村。
2、采购范围: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所需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230.00 |
m3 |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8.00 |
m3 |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1100.00 |
m3 |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12300.00 |
m3 |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3000.00 |
m3 |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2500.00 |
m3 |
|
| 7 |
细石 |
/ |
1090.00 |
m3 |
|
| 8 |
微膨胀 |
/ |
35.00 |
m3 |
|
| 9 |
抗冻剂 |
/ |
1000.00 |
m3 |
|
| 10 |
抗渗剂P6 |
/ |
2000.00 |
m3 |
|
| 11 |
抗渗剂P8 |
500.00 |
m3 |
||
| 12 |
早强剂 |
/ |
1000.00 |
m3 |
|
| 13 |
泵送 |
/ |
18263.00 |
m3 |
地泵、天泵等任意泵送方式 |
| 14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15 |
660.00 |
t |
|
| 15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20 |
360.00 |
t |
|
| 16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5 |
160.00 |
t |
|
| 17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0 |
85.00 |
t |
|
| 18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5 |
860.00 |
t |
|
| 19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20 |
1300.00 |
t |
|
| 20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5 |
870.00 |
t |
|
| 21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10 |
380.00 |
t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混凝土生产及验收的各项规范,满足公开询比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7、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集团****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采购合同,并办理结算、发票、支付等事宜。
8、其他:本次采购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数量为估算量,各询比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量以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询比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在成交单位供应正常情况下,原则上各类节点商混供应由成交单位负责,若成交单位商混、干混砂浆未能够按照约定及时供应,采购人有权让成交本项目商混供应的另一供应商或备选供应商供应商混、干混砂浆,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等。
2、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内的同类物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及查询发票真伪的截屏)。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关出具的1个月内的无欠税证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年12月29日20:00前(**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
地 址:**市西**六铺炕南小街 1 号
邮 编:100120
联 系 人: 王女士、张女士
电 话:186****6143、010-****1123
电子邮箱: ****@163.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单 位:****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10-****1192、010-****1191
电子邮箱:****@163.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集团****办公室(010-****1025)提出投诉。
2025年 12 月 25 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b1688fcdf1fb5ec151a802175fc60519***************** |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预备会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 12月 29日20时 00分前 |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5年 12 月 30日20时00分前 |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5年 12 月 30 日20时00分前 |
| 3.2.3 |
报价要求 |
1、商品混凝土综合单价=不含税信息价*(1+上下浮动固定比例%)*(1+税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加工费,水泥、砂石、泵送剂材料费用(包含为满足询比采购约定的质量、减水、初凝时间等问题所需使用的外加剂费用),搅拌、运输、泵送(地泵)费用、润管砂浆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泵管安拆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管理费、以及由供应商应考虑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确定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干混砂浆综合单价=不含税信息价*(1+上下浮动固定比例%)*(1+税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机械费、砂浆储存罐、移动筒仓、税费(包括卖方应交的所有税费)、运输费(含运输损耗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试验费、检测费、管理费、以及由供应商应考虑的风险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以及供应商拟要求获得的利润和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包括机械设备、人工涨价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基准不含税信息价:投标时供应商以武****管理站发布的《2025年10月**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中,**市对应规格型号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不含税信息价为基准进行报价,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以该站发布的供货当月对应规格型号不含税价格为基准计算结算价格。 4、上下浮动固定比例:指供应商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采购项目特点响应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金额。上下浮动固定比例包含了原材料费、运杂费、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泵管安拆费、砂浆储存罐、移动筒仓、技术服务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管理费、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幅以及由供应商应考虑的各类风险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在响应时上下浮动固定比例作为供应商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上下浮动固定比例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上下浮动固定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 投标期: 供应商以武****管理站发布的《2025年10月**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中,**市对应规格型号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不含税信息价为基准计算结算价格。 投标期不含税投标价=2025年10月不含税信息价A*(1+上下浮动固定比例%) 供货期:不含税结算价=供货当月不含税信息价 A*(1+上下浮动固定比例%),当期不含税信息价 A 为武****管理站已发布的供货当月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不含税信息价(如2025年10月供应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按 2025年10月不含税信息价算)。 6、调差:按照本项目所涉材料(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实际供货期内《**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中价格与基准期价格比较,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5%(含±5%)变化幅度以内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对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导致材料价格上涨则材料价格不予调增;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以外的按下列约定调差。材料价差上调公式:材料价差上调额=【按实际供货期间《**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的平均值-基准价格*1.05】;材料价差下调公式:材料价差下调额=【基准价格*0.95-按实际供货期间《**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的平均值】。 7、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无 |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 3.5.5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全流程: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
|
| 装订要求 |
1.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或分册装订由供应商自行决定,不作统一要求。 2.若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分成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增加“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 3.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采购文件有多个包件且要求响应文件分包件装订时,响应文件封面增加相应包件号(仅适用于分包件询比采购项目)。 5.供应商同时投多个包件,资格审查资料可在某一包件中提供,其它包件中可不提供(仅适用于分包件询比采购项目)。 |
|
| 响应文件电子版 |
U盘1份 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图纸AUTOCAD格式。 |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6.3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 7.4.1 |
履约担保 |
无 |
| 10 |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半流程 |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1 项目概况
1.1.1****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bid.****.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报价表
(5)商务偏差表
(6)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供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范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响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公司不能****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A)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5.1 开启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启,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启人、宣读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启:宣读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副本份数、响应保证金情况、交货地点、报价等内容。
E、宣读完毕,请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供应商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A)半流程:供应商按照本章节3.7的要求编制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节4的要求进行密封、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响应文件准时参加开启会议,现场开启并签字确认开启结果。
(B)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公司采购工作,****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小组****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公司招标采购机构备案。
2.4****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小组,****小组服务。
3.2****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表1 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符合性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描述 |
|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竞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没有按照竞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响应文件未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竞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竞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 |
| 投标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 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采购合同
(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
合同编号:ZDJJZ—CG—二公司—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2025—001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买方:****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区大桥新区产业园十字岭街2号5栋1层106
邮编: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使用项目名称: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
地址:****开发区邢远长村、**村
邮编:430200
电话:183****0219
联系人:杜飞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
4、交货地点: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5、运 距:30KM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 序 号 |
货物 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税率 |
税额(元)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 |
详《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采购清单》 |
|||||||
| 合计 |
|||||||||
| 暂定合同总额(价税合计): ¥:元 |
|||||||||
备注:
1、以上表格中单价和金额两栏为不含税价格。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实际供货规格、数量超过合同约定需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2、合同总额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商品混凝土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加工费,水泥、砂石、泵送剂材料费用(包含为满足询比采购约定的质量、减水、初凝时间等问题所需使用的外加剂费用),搅拌、运输、泵送(地泵)费用、润管砂浆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泵管安拆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管理费、以及由卖方应考虑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确定卖方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干混砂浆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机械费、砂浆储存罐、移动筒仓、税费(包括卖方应交的所有税费)、运输费(含运输损耗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试验费、检测费、管理费、以及由供应商应考虑的风险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以及供应商拟要求获得的利润和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包括机械设备、人工涨价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合同中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4、合同中如涉及专利产品卖方需出具有关专利及授权等方面的证明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5、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双方需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6、卖方需明确本单位是否享受税收优惠,如享受应说明具体优惠情况。
7、本合同使用范围:中国电建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以上工程量及供应范围暂定,根据卖方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质量,供应及时性,服务质量等因素买方有权随时进行调整,卖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卖方供应买方的商品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干混砂浆应执行《预拌砂浆》(GB/T 25181)、《干混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T/GDCS 001)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买方应对卖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表观质量、数量及到场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商品混凝土发货单》、《干混砂浆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买方应通知卖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卖方应及时补足。
交货现场买方发现质量异常现象(包括运输时间超过规定1小时以上、坍落度不符合要求、严重泌水、离析等)的,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通知卖方作退货处理,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卖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买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买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买方应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4、买方对已浇筑的商品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买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5,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未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违反,由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买卖双方约定,所使用的干混砂浆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0.00以上主体结构所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除本条款第3款约定部位外)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图算量(不计损耗,不扣钢筋量)办理货款结算;图算量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计量规范计算工程量。
3、±0.00以下垫层、承台、基础梁、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分所使用的商品混凝土、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方现场签字确认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确认手续。买方可随时派人抽检,并按抽检车次或验磅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商品混凝土,检测标准根据该车次配合比确定。买方需在卖方现场人员见证下可随时对卖方运输车装载商品混凝土量、干混砂浆量进行过磅抽查,抽查总量不少于每月供应量10%,抽查结果需经买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本合同商品混凝土的标准容重为2350kg/m3,干混砂浆的标准容重为1800kg/m3,若抽检的平均容重(过磅累计重量÷小票累计方量)在标准容重±2%(含2%)内或多于标准容重2%时,则按小票方量进行结算;若抽检的平均容重少于标准容重的2%,则当日(自然日)所供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按抽检容重计算方量。如买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造成现场损失的,由卖方承担。
4、每次泵送商品混凝土的润管剂、润管砂浆由卖方免费提供(润管砂浆必须采用同标号的砂浆),不计取任何费用,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5、结算:
5.1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买方出据收货凭证。货到现场双方签收当次采购数量,仅作为进度结算的依据。
5.2按月办理。约定按票单签收数量结算方式结算的按票据数量加图算量进行结算。工程完工后,按月累加,形成最终结算。
5.3每月15日前对上月1日至上月末的采购量进行核对,作为进度支付依据。
5.4本工程整体工程完工后,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共同对历次计量结果汇总,形成最终结算,作为尾款支付依据。
5.5最终结算=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累计工程量*合同约定的单价±变更、签证费用-罚款(扣款)-合同约定应予扣除的其它金额。
6、价款支付:
6.1本工程货款支付采取:供应链金融、电建融信、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等,开具的供应链金融、电建融信、银行票据、信用证等期限不超过1年,****银行贴现的,发生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
6.2工程付款办法:无预付款,按月结算;当累计结算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5%时,双方不再办理结算,买方停止向卖方支付合同内款项。
货物经双方对账完成并办理完成结算后,买方次月月底支付不超过上个月结算货款的50%;单体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60%;单体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卖方交齐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砼合格证,开盘鉴定、试块强度报告,外加剂合格证等应由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7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合同所有货物全部供应完成且供货数量经双方核对无误,卖方交齐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等应由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由买方材料质检员核实后六个月内买卖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100%。
6.3若买方因资金原因延期支付卖方货款,卖方应当理解并给予 6个月的延迟付款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后仍未付款,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银行****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延迟付款天数÷365)。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延期支付货款总额的1%。
7、卖方在结算办理完成后5日内按照结算金额足额向买方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卖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合同号。若卖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卖方对此无异议。若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含未抵扣的增值税款及相关附加税、不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对应的15%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损失等。
8、最终结算办理:卖方应在本合同供货完毕后,28天内向买方上报其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其结算总价及明细表。买方在收到该结算资料后予以审核,最终结算须经买方项目经理部上级管理机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审核无异议后双方签署工程结算书及清算协议,结算书须加盖项目经理****公司****公司印章方为生效文件。如尚未加盖上述印章,即使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其他人员签字或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的结算文件,也仅作为过程初审文件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和支付依据。未经买方审核且双方完成结算书签订的,则视为双方尚未就此采购合同最终结算款达成一致意见。
9、买方付款时卖方须提供符****银行账户信息,完善相关付款流程及资料,因卖方原因导致工程款无法支付的,不属于买方违约,卖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0、在每次付款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完整的符合合同及买方要求的所有资料,且份数满足买方要求。如因卖方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11、卖方知悉买方同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条款中约定的业主向买方支付工程款中材料费的时间、比例等支付条件,并同意买方在收到业主拨付的本工程相应工程款中材料费后向卖方支付本材料款项,如业主对买方工程款中材料费支付比例降低或者业主迟延支付买方工程款中材料费,买方对卖方的支付做相应调整,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利息,卖方对此知悉并接受。
第五条 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买方权利与义务
(1)应按时办理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货款结算手续并支付货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卖方提出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强度等级、数量,商品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卖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所在地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买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方负责。
2、卖方权利与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商品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应对干混砂浆的存放及使用与买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干混砂浆使用的相关技术培训与指导。买方应准确无误的提供砂浆使用的位置或在施工现场修建砂浆池。
(2)应严格按照买方申请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如因连续性无法保证导致买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
(3)以发货单载明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买方随机抽检所载明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买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买方提供与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卖方不得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加水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经协商买方仍未支付的,卖方可暂停供应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直至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可暂留相关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技术资料。
(2)买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所涉及到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用量的金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给卖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应按所涉及到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用量的金额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卖方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多发生的重复检测费由卖方负担。
(3)卖方不得以任何有损买方形象或影响买**常生产经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访、恶意举报、诉讼、冻结资金等)向买方索要材料费,否则视为卖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买方有权视情节严重在材料费中扣除违约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至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若材料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扣除卖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兑付履约保函。
(4)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卖方出现供货速度不能够满足施工现场需求,买方有权更换其他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供货单位。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价格的变动(如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市场价格的变化)带来混凝土价格的波动,不予调整合同内约定的单价及浮动比例。
3、买方合同结算、付款及计量的有效签字人为: (手签字: ),卖方合同结算付款及计量的有效签字人为: (手签字: ),买卖双方其他签字人无效。
4、买方指定 联系方式: 向卖方签发 “商品混凝土订货单”、“干混砂浆订货单”,作为买方向卖方出据的供货通知,并将作为双方履行合同及办理结算所需的凭证。
5、 买方指定 , 联系方式: , 签收卖方的供货单,作为买方已认可卖方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已送达,并对送达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数量无异议,两人同时签字才生效。
6、买方指定 联系方式: 负责接收卖方递交或报送的《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使用说明书》、《现场泵送作业技术交底》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买卖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合同内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任何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转让行为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承认该转让,并要求原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承担转让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买方伍份,卖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采购清单
| 买方单位:****集团****公司 |
卖方单位: |
| (公章) |
(公章) |
|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 电话(工地): |
电话: |
| 传真(工地): |
传真: |
| 财务信息: 公司名称:****集团****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电话: |
财务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电话: |
附件一 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采购清单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 物资类别: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 单位:元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按《2025年10月**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中对应规格型号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信息价格为基准价(不含税) |
上下浮动比例% ,下浮为负值,上浮为正值 |
不含税单价(元/m3) |
不含税合价(元) |
税率% |
税额 |
含税合价(元) |
计量方式 |
备注 |
| (n) |
(a) |
(b) |
c=a*(1±b) |
d=c*n |
e |
f=d*e |
g=d+f |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30.00 |
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计量 |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8.00 |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100.00 |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2300.00 |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3000.00 |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500.00 |
|||||||||
| 7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15 |
t |
660.00 |
|||||||||
| 8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20 |
t |
360.00 |
|||||||||
| 9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5 |
t |
160.00 |
|||||||||
| 10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0 |
t |
85.00 |
|||||||||
| 11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5 |
t |
860.00 |
|||||||||
| 12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20 |
t |
1300.00 |
|||||||||
| 13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5 |
t |
870.00 |
|||||||||
| 14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10 |
t |
380.00 |
|||||||||
| 小计 |
|||||||||||||
| 其他(根据项目需要添加) |
单位 |
数量 |
每方加价(不含税)该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
不含税合价(元) |
税率% |
税额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
| 细石 |
m3 |
1090.00 |
在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
||||||||||
| 微膨胀 |
m3 |
35.00 |
|||||||||||
| 抗冻剂 |
m3 |
1000 |
|||||||||||
| 抗渗剂P6 |
m3 |
2000 |
|||||||||||
| 抗渗剂P8 |
m3 |
500 |
|||||||||||
| 早强剂 |
m3 |
1000 |
|||||||||||
| 泵送(地泵、天泵等任意泵送方式) |
m3 |
18263 |
|||||||||||
| 小计 |
以实际发生的各单项累加计算 |
||||||||||||
| 合同总价(价税合计): |
大写¥: |
||||||||||||
备注:
1、以上表格中含税总额为暂定总额,最终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乘以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为准。
2、投标期:供应商以******建设局发布的《2025年10月**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一书中,**市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不含税信息价为基准,不含税信息价下浮固定比例,形成不含税投标报价(即不含税合同价)。
3、商品混凝土不含税单价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加工费,水泥、砂石、泵送剂材料费用(包含为满足询比采购约定的质量、减水、初凝时间等问题所需使用的外加剂费用),搅拌、运输、泵送(地泵)费用、润管砂浆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泵管安拆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管理费、以及由供应商应考虑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确定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干混砂浆不含税单价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机械费、砂浆储存罐、移动筒仓、税费(包括卖方应交的所有税费)、运输费(含运输损耗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试验费、检测费、管理费、以及由供应商应考虑的风险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以及供应商拟要求获得的利润和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包括机械设备、人工涨价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供货期:含税结算价=(供货当月不含税信息价a*(1+上下浮比例%))*(1+税率e%),当期不含税信息价a为******建设局已发布的供货当期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不含税信息价(如2025年10月供应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按2025年10月发布的信息价结算)。
6、调差:按照本项目所涉材料(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实际供货期内《**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中价格与基准期价格比较,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5%(含±5%)变化幅度以内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对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导致材料价格上涨则材料价格不予调增;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以外的按下列约定调差。材料价差上调公式:材料价差上调额=【按实际供货期间《**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的平均值-基准价格*1.05】;材料价差下调公式:材料价差下调额=【基准价格*0.95-按实际供货期间《**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的平均值】。
7、每次泵送商品混凝土的润管剂、润管砂浆由卖方免费提供(润管砂浆必须采用同标号的砂浆),不计取任何费用,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8、以上材料必须符合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材料相关规定及图纸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9、若买方提供外加剂材料,卖方无偿配合添加。
10、合同中数量为暂估数量,无论与实际进场数量发生多少偏差均不作为卖方调差依据。
11、卖方承诺按照买方确定的税票开具方式开具相应材料发票,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OWERCHINA-填写立项后自动生成编号
中国****公司
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
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必须填写,并以询比采购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 项目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 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
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
| 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
|||
|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
|||
| 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 |
|||
| 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内的同类物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
|||
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报价表
五、商务偏差表
六、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需求一览表
六、技术规范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 供应商名称 |
||||||||||||
| 制造商/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地址 |
||||||||||
| 年生产 能力 |
职工人数 |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名称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询比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年份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公司不能****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按2025年10月《**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对应规格型号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信息价格为基准价(不含税) |
上下浮动比例% ,下浮为负值,上浮为正值 |
不含税单价(元/m3) |
不含税合价(元) |
税率% |
税额 |
含税合价(元) |
计量方式 |
备注 |
| (n) |
(a) |
(b) |
c=a*(1±b) |
d=c*n |
e |
f=d*e |
g=d+f |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30.00 |
345.24 |
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计量 |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8.00 |
357.86 |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100.00 |
374.36 |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2300.00 |
386.99 |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3000.00 |
411.26 |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500.00 |
433.59 |
||||||||
| 7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15 |
t |
660.00 |
280.31 |
||||||||
| 8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20 |
t |
360.00 |
293.58 |
||||||||
| 9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5 |
t |
160.00 |
239.6 |
||||||||
| 10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0 |
t |
85.00 |
250.22 |
||||||||
| 11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5 |
t |
860.00 |
257.3 |
||||||||
| 12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20 |
t |
1300.00 |
283.85 |
||||||||
| 13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5 |
t |
870.00 |
243.14 |
||||||||
| 14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10 |
t |
380.00 |
251.99 |
||||||||
| 小计 |
|||||||||||||
| 其他(根据项目需要添加) |
单位 |
数量 |
每方加价(不含税)该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
不含税合价(元) |
税率% |
税额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
| 细石 |
m3 |
1090.00 |
在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
||||||||||
| 微膨胀 |
m3 |
35.00 |
|||||||||||
| 抗冻剂 |
m3 |
1000 |
|||||||||||
| 抗渗剂P6 |
m3 |
2000 |
|||||||||||
| 抗渗剂P8 |
m3 |
500 |
|||||||||||
| 早强剂 |
m3 |
1000 |
|||||||||||
| 泵送(地泵、天泵等任意泵送方式) |
m3 |
18263 |
|||||||||||
| 小计 |
以实际发生的各单项累加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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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税合计: |
大写¥: |
||||||||||||
备注:
1、商品混凝土不含税单价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加工费,水泥、砂石、泵送剂材料费用(包含为满足询比采购约定的质量、减水、初凝时间等问题所需使用的外加剂费用),搅拌、运输、泵送(地泵)费用、润管砂浆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泵管安拆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管理费、以及由供应商应考虑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确定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干混砂浆不含税单价为货到现场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机械费、砂浆储存罐、移动筒仓、税费(包括供应商应交的所有税费)、运输费(含运输损耗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试验费、检测费、管理费、以及由供应商应考虑的风险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以及供应商拟要求获得的利润和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包括机械设备、人工涨价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供货期:含税结算价=(供货当月不含税信息价a*(1+上下浮比例%))*(1+税率e%),当期不含税信息价a为******建设局已发布的供货当期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不含税信息价(如2025年10月供应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按2025年10月发布的信息价结算)。
4、调差:按照本项目所涉材料(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实际供货期内《**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中价格与基准期价格比较,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5%(含±5%)变化幅度以内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对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导致材料价格上涨则材料价格不予调增;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以外的按下列约定调差。材料价差上调公式:材料价差上调额=【按实际供货期间《**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的平均值-基准价格*1.05】;材料价差下调公式:材料价差下调额=【基准价格*0.95-按实际供货期间《**市建设工程常用建筑材料综合价格信息》的平均值】。
5、每次泵送商品混凝土的润管剂、润管砂浆由供应商免费提供(润管砂浆必须采用同标号的砂浆),不计取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以上材料必须符合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材料相关规定及图纸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7、若采购人提供外加剂材料,供应商无偿配合添加。
8、本次询比价中数量为暂估数量,无论与实际进场数量发生多少偏差均不作为供应商调差依据。
9、供应商承诺按照采购人确定的税票开具方式开具相应材料发票,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30.00 |
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
节能环保装备园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8.00 |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100.00 |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2300.00 |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3000.00 |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500.00 |
|||
| 7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15 |
t |
660.00 |
|||
| 8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20 |
t |
360.00 |
|||
| 9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5 |
t |
160.00 |
|||
| 10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0 |
t |
85.00 |
|||
| 11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5 |
t |
860.00 |
|||
| 12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20 |
t |
1300.00 |
|||
| 13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5 |
t |
870.00 |
|||
| 14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10 |
t |
380.00 |
|||
| 15 |
细石 |
/ |
m3 |
1090.00 |
|||
| 16 |
微膨胀 |
/ |
m3 |
35.00 |
|||
| 17 |
抗冻剂 |
/ |
m3 |
1000.00 |
|||
| 18 |
抗渗剂P6 |
/ |
m3 |
2000.00 |
|||
| 19 |
抗渗剂P8 |
/ |
m3 |
500.00 |
|||
| 20 |
早强剂 |
/ |
m3 |
1000.00 |
|||
| 21 |
泵送(地泵、天泵等任意泵送方式) |
/ |
m3 |
18263.00 |
本表需求数量均为暂估。
1、商品混凝土主要技术指标:
(1)强度须满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水泥应采用高品质的强度等级为 42.5R 的硅酸盐水泥。
(3)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 30mm,以防混凝土浇筑困难或振捣不密实。
(4)细骨料采用中粗砂,不得采用细砂。应对混凝土用骨料进行碱活性试验。
(5)耐久性要求按照《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执行。
(6)混凝土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0.06%,碱含量不大于 1.8kg/m3 ,不得采用有碱活性 反应的骨料。
(7)外加剂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的要求,减水剂应采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其技术标准应符合JG/T 223-2017 的有关规定。
(8)运至施工现场时其质量、坍落度和扩展度满足设计、规范和施工要求,不分层、不离析。
(9)混凝土的含气量,应参照设计标准。
2、干混砂浆主要技术指标:
(1)强度须满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稠度:砌筑砂浆的稠度为50-70mm,抹灰砂浆为70-90mm,地面砂浆为90-110mm。
(3)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需重新提供有效检查报告等。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查报告。
(4)所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规定。
(5)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厂家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6)干混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对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技术标准 商品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规范及备忘录的约定。干混砂浆应执行《预拌砂浆》GB/T25181-2019等相关标准。
4、质量保证及质量承诺:
(1) 提供近期同类产品的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质量检测文件。
(2) 提供具体的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3) 对产品质量有承诺并同意在供应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时,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厂 家。
5、供货保障时间、措施及承诺:
(1) 在新的环保要求下,请提供具体的供货保证措施。
(2) 提供最大供应能力、协调配合能力等。
6、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