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2025年**市船舶智能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比选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5年**市船舶智能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五、评审情况:
****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12月26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家,按照《****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实施细则》的规定及采购方案中明确的异常情况处理预案:“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分析原因后重新采购或重新发起采购程序转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分析原因后重新采购,本次采购失败。
六、否决响应情况
****公司不符合比选文件中初步评审-资格评审-联合体和转包或分包,其响应被否决。
****公司不符合比选文件中初步评审-资格评审-业绩要求,其响应被否决。
七、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八、公示期: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公司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金浦路20****中心A座10层
电话:182****0735
联系人:黄婷婷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黄婷婷
日期:2025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