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2025年12月24日,****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依法作出(2025)青01破申26号《决定书》及(2025)青01破申26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正平****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启动预重整,并指****事务所、**青石****公司担任正平股份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全面清查正平股份资产负债情况**利开展审计及评估工作,充分识别正平股份的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为临时管理人指导正平股份开展预重整各项工作提供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之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预重整专项审计及评估机构。参选机构应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12时前(以临时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参选文件(联系地址:**省**市城**八一东路11****服务中心2楼,联系人:正平股份临时管理人,电话:153****9617)。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欢迎各审计及评估机构报名参选。
特此公告。
附件:《正平****公司预重整选聘审计及评估机构参选指引》
****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