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中心文化长廊及外墙标识改造项目
2. 项目预算:人民币17万元
3. 采购内容和要求:
(1)本项目涉及楼顶三个外墙面铲除后刷漆、安装发光标识字、文化长廊标语牌等,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本项目需于2026年2月26日前完成。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稳定的专业团队,包括专业设计、制作、安装等人员,且团队成员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如施工人员应持有效的高空作业证。
5.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款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款的65%,合同总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贰年,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在服务款项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款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6. 招标文件的获得:中心官网(http://www.****.cn/)下载。
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及时联系工作人员释疑。本项目建议潜在供应商参与现场勘察。中心联系人:131****8729,曾老师(8:00~12:00、14:30~17:30)。
7.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后密封装在一个信封/档案袋中,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加急标书代写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3日18:00前。邮寄地址:**省**市**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曾老师131****8729。加急标书代写
9.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能够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项目采购人可就项目报价与拟中标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磋商。若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不按照采购合同履行义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直接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
10.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附件:采购文件(提取码:tx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