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26年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询比文件编号:****)
成交候选人公示
1.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00
2.成交候选人:****
3.响应报价:取费标准×68.6%
4.工程质量:合格
5.工 期:365日历天
6.项目负责人:廖淑荣,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筑师,证书编号:皖234****07796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05774P
8.成交候选人响应询比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9.评审情况:按照询比文件的询比办法,经评审确定为成交候选人。
10.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公司 |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
11.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9日 ,公示期满,成交单位到招标服务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
12.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响应人认为询比活动不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或者评分存在错误的,有权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响应人认为询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诉。异议或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或投诉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提出,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三)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四)具体的异议或投诉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提起异议或投诉的具体日期。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或投诉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受理:
(一)异议人或投诉人不是被异议或被投诉询比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被异议或被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二)提出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对其他响应人的询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或投诉,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投诉书未署具异议人或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或投诉的,书面材料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五)异议或投诉材料不完整的;
(六)超过异议或投诉期限的;
(七)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提出的异议或投诉没有新的证据;
(八)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异议电话:0554-****132
投诉电话:0554-****801
建设单位:****
招标服务单位:****
日期: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