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县**镇高新大道66号清华紫光浦上商业小镇(现:****广场)B6#楼16层1609SOHO办公 | 2,251,288.00元 | 95.81 |
采购包1(景正楼消****停车场改造):
工程类(****)
| 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消防改造 | 本项目为景正楼消****停车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自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100个日历日 | 项 | 李庆 |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闽135********16772) | 2,251,288.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敬 |
| 评审专家: | 周天彤 、 齐孝忠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包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费率标准如下:50万元(含)以下为1%;50万元(不含)至100万元(含)为0.9%,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为0.5%。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东门支行,账号:407****98762,财务联系人:林女士0591-****8812,传真:0591-****692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景正楼消****停车场改造:1.575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包1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在提交最后报价程序过程中“****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根据竞争性磋商《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 表2第“⑩”项及第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 四、竞争性磋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情形9“(1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要求或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条款情形。”故“****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各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名称:****
地址:**市**区前横路127号
联系方式:范工、0591-****881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广场34层01室东面-1(电梯37层)
联系方式:059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郑旭菁、尤曾泷
电话:059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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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