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2025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盐城-阜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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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J〔2025〕104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阜**2025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J〔2025〕104号

****政府关于阜**2025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阜)地呈字[2025]第20号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板湖镇孙合村、邵湛村、三鑫村、东沟镇沿河村、陈集镇郝**、金星村、新沟镇吉沟村、南湾村、芦蒲镇周门村、新沟镇农民集体的0.2044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16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二、你县要按照批准的用途利用土地,并督促乡镇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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