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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6号)和《****政府关于报送**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申报方案的报告》(泰政函〔2023〕8号)和《关于2025年**县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泰农〔2025〕157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县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县级审核、现场勘察和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经研究,拟定**县锦峰茶厂等35家主体为2025年**县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详见附件1),拟定********社等16家主体为2025年**县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储备项目建设单位(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5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发展中心反映,联系人:吴彦君,电话:0577-****9279。
附件:1.2025年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计划公示名单.docx
2.2025年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储备项目公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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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