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县翠微峰景区东门、北门、南门店铺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的店铺位于**县翠微峰景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东门店铺面积约15平方米/间(含墙体);北门、南门店铺约9平方米/间(含墙体)。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竞租方式
采用公开招租方式,竞租人采取自行报价方式,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东门店铺1400元-2300元/月;北门店铺底价600元-1310元/月;南门店铺底价500元-1055元/月。
报名环节中,参与者需在选择的意向店铺处填写意向价格。若有两名或以上竞租人参与竞租,招租人将按照竞租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出价最高者中选。若仅有一名竞租人报名,则该店铺的最终租金由招租方与竞租方协商确定,且不得低于预先设定的招租底价。
四、租金收缴方式
支付方式:押三个月,按季度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付清本季度租金)。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
(二)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
(三)不得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危险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行业。
(四)资产租赁后要自行做好相关安全事宜,门面、商业用房如用于经营餐饮的,须符合周边环境和规划。
(五)竞租人在竞租前应考虑出租房屋是否适合自身经营项目,承租后其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自行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六)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资产,承租人若私自转让、转租,****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出租资产,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承租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承租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若有)等公用事业费用,由承租方按实际使用量及相关收费标准承担,具体缴费时间及方式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八)租户仅限在店铺内部经营,不得占用或阻塞任何公共区域,以确保公共通行顺畅与消防安全。
(九)承租期间,租户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中途退租,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
(十)本条款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六、竞租资格 1、1
1、除特殊要求外,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2月30日
八、报名地点
竞租者前往**县翠****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九、联系人及电话
宋先生:159****7079;温先生:186****2663
欢迎有意向的**方前来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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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