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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 2023 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开发项目**县工程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 2023 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开发项目**县工程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桑桑镇洛布村、贡琼村和秋窝乡尼布村、查布村
公示内容:**市 2023 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开发项目**县工程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26日(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99****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