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2025****某单位无人机机场及配套服务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5****某单位无人机机场及配套服务租赁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5年12月27日09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五、评审情况:
****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12月27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信用代码:****0500MA5KX5YF74)
成交不含税总价为:768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6%。
交付地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内容执行完毕止。
项目负责人姓名:尹宝新。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九、公示期: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金浦路20****中心A座10层
电话:181****5244
联系人:颜伟聪
电子邮箱:****@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下载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