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泰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γ-丁内酯系列产品项目(重大变动)

审批
辽宁-鞍山-海城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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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81MA0Y0MEFX0周伟
张镇**省**市**市
腾鳌镇**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6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γ-丁内酯系列产品项目(重大变动)****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市 腾鳌镇**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
经度:122.789167 纬度: 41.066944****环境局
2025-07-03
鞍环审〔2025〕85号****0381MA0Y0MEFX0001P
2025-08-1218000
655****
****0381MA0Y0MEFX0******公司
****0804MA0U3PN563**市****公司
****0113MA0P51958J2025-07-09
2025-11-282025-12-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8zqMuU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环己胺10000t、二环己胺6000t、γ-丁内酯24000t、N-甲基吡咯烷酮20000t,副产20%氨水水2737.896t,氢气1140.319t(不作为副产外售,环己胺生产线和二环己胺生产线建成前,全部用作燃料供应导热油炉使用;环己胺生产线和二环己胺生产线建成后,一部分用作环己胺生产线和二环己胺生产线原料,剩余部分用作燃料供应导热油炉使用。)。年产γ-丁内酯24000t、N-甲基吡咯烷酮20000t,氢气1140.319t(不作为副产外售,全部用作燃料供应导热油炉使用。)。
阶段性验收,环己胺和二环己胺室外装置区未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已胺、二环已胺生产工艺:水吸收-氢气混合-气化-加氢反应-冷凝-粗品罐-环已胺初馏塔-环已胺精馏塔(冷凝产品环已胺)-二环初馏塔-二环精馏塔(冷凝产品二环已胺)。 γ-丁内酯生产工艺:气化-反应-冷却-气液分离器-脱轻-精制-冷凝。 N-甲基吡咯烷酮生产工艺:反应-脱胺-第一脱水塔-第二脱水塔-成品塔-冷凝。γ-丁内酯生产工艺:气化-反应-冷却-气液分离器-脱轻-精制-冷凝。 N-甲基吡咯烷酮生产工艺:反应-脱胺-第一脱水塔-第二脱水塔-成品塔-冷凝。
阶段性验收,环己胺和二环己胺室外装置区未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γ-丁内酯和N-甲基吡咯烷酮室外装置区环保设施,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1)+20m高排气筒(DA001)。 污水处理站环保设施,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2)+20m高排气筒(DA002)。 导热油炉环保设施,低氮燃烧技术+20m高排气筒(DA003)。 危废库环保设施,活性炭吸附(TA003)+20m高排气筒(DA004)。 环己胺和二环己胺室外装置区环保设施,冷凝+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4)+20m高排气筒(DA005)。γ-丁内酯和N-甲基吡咯烷酮室外装置区环保设施,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1)+20m高排气筒(DA001)。 污水处理站环保设施,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2)+20m高排气筒(DA002)。 导热油炉环保设施,低氮燃烧技术+20m高排气筒(DA003)。 危废库环保设施,活性炭吸附(TA003)+20m高排气筒(DA004)。
阶段性验收,环己胺和二环己胺室外装置区未建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91 0.233 0 0 0.091 0.091
0 0.002 0.063 0 0 0.002 0.0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6.273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202 2.7083 0 0 0.202 0.2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1座(工艺:节+芬顿反应沉淀+UASB+好氧+一级AO+沉淀1+中间回流池+二级AO+反应池+沉淀2) 废水中各类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表2标准限值,其中pH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石油类、苯胺类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1、表3标准限值。 污水处理站1座(工艺:节+芬顿反应沉淀+UASB+好氧+一级AO+沉淀1+中间回流池+二级AO+反应池+沉淀2)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的监测结果为pH值7.5~7.9,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苯胺类未检出,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0.53~0.64mg/L,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10~13mg/L、氨氮0.247~0.265mg/L、悬浮物5~7mg/L、总氮7.11~7.39mg/L、总磷0.19~0.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6~3.1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1)+1根20m排气筒(DA001); 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2)+1根20m排气筒(DA002);低氮燃烧技术+1根20m排气筒(DA003);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1根20m排气筒(DA004) 有组织废气γ-丁内酯生产装置脱轻塔、精制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四氢呋喃;N-甲基吡咯烷酮生产装置甲胺吸收塔、成品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和表6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导热油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危废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7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1)+1根20m排气筒(DA001); 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2)+1根20m排气筒(DA002);低氮燃烧技术+1根20m排气筒(DA003);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1根20m排气筒(DA004)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排气筒废气治理设施去除效率为98.9%,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的监测结果为1.13~1.23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检测结果为0.00158~0.00182kg/h,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DA00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的监测结果为12~14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林格曼黑度监测结果为<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DA004排气筒废气治理设施去除效率为97.5%,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0.52~0.9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7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浓度为0.02~0.12mg/m3,硫化氢的排放浓度为0.002~0.009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0.9~0.9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项目四周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侧噪声昼间在50~54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0~4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有机液、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催化剂和废导热油不在厂内危废贮存库贮存,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纯化水制备装置定期更换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直接外售综合利用,不在厂区贮存。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冷凝废液、塔釜残液、塔釜残液、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泥收集后暂存在危废库,定期委托****进行处置及运输。废导热油更换频次为1次/5年,铜系催化剂更换频次为1次/2年,目前均为达到更换年限,需要更换时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l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直接外售综合利用,不在厂内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已落实,已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已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210300-2025-054-M。****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已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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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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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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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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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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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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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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