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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我公司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135MW超超临界煤气综合利用分布式发电项目
二、项目概要: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集团有限公司106万吨/年6.25米捣固焦化项目厂区南侧,2023年7月,**方天****公司完成了《****集团有限公司135MW超超临界煤气综合利用分布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2023年7月29日运****管理局以运审管审函[2023]99号文《关于****集团有限公司135MW超超临界煤气综合利用分布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
三、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2025年7月5日,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全部建设安装完成,现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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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