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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15039F | 建设单位法人:**军 |
| 王启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庙沟门镇 |
| 安山煤矿大墩沟风井及附属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庙沟门**山井田中部 |
| 经度:110.****88100 纬度: 39.****7160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4 |
| 榆环府批复发〔2023〕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775.03 |
| 2100.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915039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105MA6TWMDE6G | 验收监测单位:**** |
| ****0132MACAE8AA14 | 竣工时间:2025-06-19 |
| 2025-06-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23 |
| 2025-12-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fault/view/****120819KPiLq.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一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墩沟进风斜井净宽5.2m,净断面积16.9m2;坡度5.5°,井筒斜长492m;回风斜井净宽6.6m,净断面积34.3m2,大墩沟回风斜井坡度24.0°,斜长96m。 设计需风量195m3/s | 实际建设情况:大墩沟进风斜井净宽5.2m,净断面积16.9m2;坡度5.5°,井筒斜长492m;回风斜井净宽6.6m,净断面积34.3m2,大墩沟回风斜井坡度24.0°,斜长96m。 实际进风量197.7m3/s |
| 与环评基本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井及附属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风井及附属工程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1)厂区裸露地面在大风、干燥天气条件下会产生扬尘,除场地采取硬化铺砌和道路外,所有裸露地面应尽可能进行绿化,既美化环境,又抑制地面扬尘。 (2)进场公路的车辆行驶会产生扬尘,道路抑尘应采取清扫和洒水相结 合的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2、废水 落实各类污废水收集、处理、回用措施。 在风井场地东西两端各建有一座厕所,配建1座4号混凝土化粪池收集冲厕污水,化粪池内污水定期由吸污****煤矿矿井****处理站处理。 在风井场地建设180m3/h****处理站,矿井水经过混凝+澄清+机械过滤+消毒处理后出水满足矿井生产用水水质要求,供至井下消防洒水水池(兼作风井场地生产消防水池),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黄泥灌浆用水、场地绿化等,全部回用不外排。 乏风余热回收冷****处理站处理。 3、噪声 加强噪声管理,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排放。 4、固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废综合利用要求,落实台账管理要求;建立危废台账,落实危废贮存、转移等管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该项目厂区已全部进行硬化,并已采取绿化措施;道路定期洒水,以减少扬尘。 2、废水 该项目无食堂,因此无餐饮废水产生;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 水产生量为0.14m3/d(46m3/a);建设单位在在场区东侧建有一座厕所,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至化粪池(容积5m3)处理后,定期抽吸运至****处理站处理。 项目在大墩沟风井****处理站,规模为180m3/h,主要工艺 为矿井水采用调节预沉+混凝+澄清+机械过滤+消毒,矿井水及乏风冷凝水 ****处理站处理后的回用水全部用于井下生产及消防、道路洒水及 绿化。因此,该项目废水能合理处置。 3、噪声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将高噪声的设备布置于室 内,来隔声降噪;对产噪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采取了基础减震的措施,风机设 置消声扩散装置,以降低噪声排放;并通过在场区内植树绿化,起到隔音降 噪的效果;通过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因此,该项目的噪声能得到合理处置。 4、固废 根据调查,目前由于该项目刚建成处于试运行阶段,尚未产生废矿物油等 危险废物,预计年产生量在1.2t/a,在后期运营过程中,将产生的废矿物油等 危险废物经由井下进风巷道运输至矿井工业场地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 市环华****公司处置。在该项目风井场地不暂存,不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后的煤泥用****煤厂外销,根据每日煤 泥产生及运送台账,预计湿煤泥产生量约40t/a(含水率约30%)。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t/a,建设单位在场区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桶,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因此,该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
| 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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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城市污水再 生利用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 | 项目在大墩沟风井****处理站,规模为180m3/h,主要工艺 为矿井水采用调节预沉+混凝+澄清+机械过滤+消毒,矿井水及乏风冷凝水 ****处理站处理后的回用水全部用于井下生产及消防、道路洒水及 绿化。 | 2025年7月18日-7月19日委托****对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2025年11月5日-11月6日,验收会后委托**明铖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对项目废水因子进行了补充监测 |
| 1 | 场地硬化、场区绿化 | / | 该项目厂区已全部进行硬化,并已采取绿化措施;道路定期洒水,以减少扬尘。 | / |
| 1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将高噪声的设备布置于室 内,来隔声降噪;对产噪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采取了基础减震的措施,风机设 置消声扩散装置,以降低噪声排放;并通过在场区内植树绿化,起到隔音降 噪的效果 | 2025年7月18日-7月19日委托****对项目噪声进行了监测;2025年11月5日-11月6日,验收会后委托**明铖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对项目噪声进行了复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废综合利用要求,落实台账管理要求;建立危废台账,落实危废贮存、转移等管理要求。 | 根据调查,目前由于该项目刚建成处于试运行阶段,尚未产生废矿物油等 危险废物,预计年产生量在1.2t/a,在后期运营过程中,将产生的废矿物油等 危险废物经由井下进风巷道运输至矿井工业场地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 市环华****公司处置。在该项目风井场地不暂存,不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后的煤泥用****煤厂外销,根据每日煤 泥产生及运送台账,预计湿煤泥产生量约40t/a(含水率约30%)。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t/a,建设单位在场区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桶,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1 | 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为项目占地范围的压占影响,项目场地绿化率达到15%,运行期加强绿化植被管理维护,如发现未成活的及时补种并抚育成活,项目运行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绿化,该项目绿化面积0.27hm2,进场道路绿化面积为0.025 hm2,种植有植油松、榆叶梅、紫丁香、紫叶矮樱、 园柏、八宝景天、紫穗槐、 樟子松、紫花苜蓿、栽植沙棘、柠条、撒播紫花苜蓿、撒播沙打旺,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的造成的植被破坏及时进行恢复。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 监测计划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建设单位已修订了《** ****公司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 四版),在该修订的应急 预案中,已将风井纳入。 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8****环境局**分局完成备 案,备案号: 610822-2025-083-L。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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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为项目占地范围的压占影响,项目场地绿化率达到15%,运行期加强绿化植被管理维护,如发现未成活的及时补种并抚育成活,项目运行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绿化,该项目绿化面积0.27hm2,进 场道路绿化面积为0.025hm2,种植有植油松、榆叶梅、紫丁香、紫叶矮樱、 园柏、八宝景天、紫穗槐、樟子松、紫花苜蓿、栽植沙棘、柠条、撒播紫花 苜蓿、撒播沙打旺,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的造成的植被破坏及时进行 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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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