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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66471G | 建设单位法人:石耀东 |
| 李锦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榆****园区****侧 |
| ****公司第二采气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第一批)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21-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县、**县、**区、**、**区和**市 |
| 经度:109.834511 纬度: 37.8857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3 |
| 榆政环批复〔2023〕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4975 |
| 1679.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96647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547842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6TX13B65 | 竣工时间:2025-09-18 |
| 2025-09-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7 |
| 2025-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8f9GoU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5亿立方/年天然气产能,新钻采气井321口,部署井场87座(**井场60座,扩建井场27座),**增压脱水站1座,集气阀2座,改扩建站场5座,配套采气管线、注醇管线、集气支线、采出液管线等各类集输管线总长度285.3km,道路11.8km等。 | 实际建设情况:11.1亿立方/年天然气产能,神-16集气站井场集气阀组1座,改扩建站场4座、部署气井239口、井场58座(**井场35座、扩建井场23座),配套采出液管线15.9km、采气管线166.53km、注醇管线49.39km、井组道路8.75km等。 |
|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项目的产能和建设内容均未完全建设完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新增井口天然气全部通过**或现有采气管线输送至依托集气站,进行气水分离后由集气支干线输****处理厂,进一步脱水、脱烃处理后外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新增井口天然气全部通过**或现有采气管线输送至依托集气站,进行气水分离后由集气支干线输****处理厂,进一步脱水、脱烃处理后外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采用密闭集输工艺,洲-19增压脱水站的三甘醇再生尾气通过尾气回收增压装置回收至原料气入口。废水:新增采出水均依托现有集气站、****处理厂处理达标回注。噪声:洲-19增压脱水站尾气回收增压装置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三甘醇脱水一体化集成装置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态:对井场、管线、场站环境生态实行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采用密闭集输工艺,洲-19增压脱水站未建设。废水:新增采出水均依托现有集气站、****处理厂处理达标回注。噪声:洲-19增压脱水站未建设。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态:对井场、管线、场站的临时占地及时平整,并进行播撒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 |
| 洲-19增压脱水站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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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托现有采出水处理系统 | 《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标准 | 依托 | / |
| 1 | 密闭生产工艺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 密闭生产工艺 | 于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4日对神16集气站井场集气阀组进行了无组织废气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要求 |
| 1 | 管线运行期无噪声、站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管线运行期无噪声、站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 无 |
| 1 | 正常状况下,井场、站场和集输管线等,不会对地下水水质环境造成污染。在非正常状况下,在以上的预测情境下,如采出水、甲醇管道渗漏等,地下水水质有局部受到一定污染的可能,但在采取积极防治、及时采取地下水监测、应急响应、地下水污染修复和治理等措施下,可将污染限制在较小范围,并最终基本不会影响到区内的地下水环境。 | 正常状况下,井场、站场和集输管线等,不会对地下水水质环境造成污染。在非正常状况下,在以上的预测情境下,如采出水、甲醇管道渗漏等,地下水水质有局部受到一定污染的可能,但在采取积极防治、及时采取地下水监测、应急响应、地下水污染修复和治理等措施下,可将污染限制在较小范围,并最终基本不会影响到区内的地下水环境。本次于2025年9月24日和2025年9月25日对井场上下游相关的三口地下水井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合格。 | |
| 2 | 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项目场站均已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 1 | 施工期: ①钻井岩屑收集至废弃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中,无法利用部分在施工结束后交有处理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②压裂返排液采用可回收压裂液体系,可直接作为前置和顶替液用于压裂,优先在井场利用,无法利用部分交有处理处置能力单位进行综合处置,不外排 ③含油废弃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行期: 新增清管废渣依托现有集气站专用容器****处理厂内危废暂存间集中存放,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施工期: ①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岩屑均已收集至废弃钻井泥浆岩屑地上移动式收集设施中,无法利用部分在施工结束后交给榆****公司等有处理处置能力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②施工期产生的压裂返排液进行回收利用,直接作为前置和顶替液用于压裂,优先在井场利用,无法利用部分交给**市****公司等有处理处置能力单位进行综合处置,不外排; ③含油废弃物暂存于移动式危废撬,后交给**市****公司等有处理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运行期: 新增清管废渣依托现有集气站专用容器****处理厂内危废暂存点集中存放,并定期交由**市****公司处置。 | |
| 2 | 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和《**市油气开发压裂返排液处置管理规定》(榆政环发〔2023〕71号)的各项要求,规范做好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积极认真落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和《**市油气开发压裂返排液处置管理规定》(榆政环发〔2023〕71号)的各项要求,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压裂返排液循环利用,处置合规,压裂作业前,压裂作业前,配备压裂罐,对压裂返排液进行统一收集,压裂返排液由罐车运至**市****公司等有资质处理的单位回收再生处理后继续回用于井场压裂作业循环利用。 |
| 1 | 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 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生态恢复,恢复面积****205平方米,植被恢复率达到95%,恢复效果良好。 | |
| 2 | 加强生态保护及风险管控,项目井场及站场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线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开工前******厅******林业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的要求,取得相关部门核准手续,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 | 项目井场及站场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管线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已在开工前取得相关部门核准手续,施工结束后已恢复原状。 | |
| 3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切实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 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方面积极落实了使用低污染设备,篷布遮盖,定期维护设备设施,合理处置固废废水等措施,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并对临时用地及时恢复平整,绿化,做好生态防护。 | |
| 4 | 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开发区地下水、生态、土壤等开展长期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和土壤安全。井场退役后要进行及时封堵清理,并进行生态恢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施工及建成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置。运营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开发区地下水、生态、土壤等开展长期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和土壤安全。井场退役后进行及时封堵清理,并进行生态恢复。项目施工及建成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于临近的危废暂存点,****公司进行转运处置。运营期间环保设施设备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进行维护和监测。 |
| 1 | 站场进、出站区设置截断阀或回止阀,站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系统等; 管线输送压力监控设施、堵漏设施,输气、注醇管线穿跨越处采用加厚壁厚等措施,采出水管线穿跨越河流两端配置远程截断阀门等措施; 对井控装置、回注井、管线等进行定期巡检、加强日常监测、管理等 | 依托的站场进、出站区均设置有截断阀或回止阀,站内均设置有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系统等; 管线输送压力监控设施、预备堵漏工具,输气、注醇管线穿跨越处采用加厚壁厚1mm或者加厚防腐层、覆盖混凝土等措施,采出水管线穿跨越河流两端配置远程截断阀门等措施; 对井控装置、管线等进行定期巡检,每日检查管线压力等在线数值。 | |
| 2 |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储备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第二采气厂于2025年3月编制完成了《****公司第二采气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4月16****环境局进行了备案(610800-2025-06-MT)。 |
| 天然气集输处理依托现****处理厂;井口注醇依托现有集气站集中注醇;废****处理厂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危险废物依****处理厂危废暂存点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天然气集输处理依托现****处理厂;**上古中压气井依托现有集气站甲醇罐、注醇泵集中注醇;扩建上古中压气井依托现有集气站甲醇罐、注醇泵、注醇管线注醇;气田(不含醇)采出****处理厂、****处理站、****处理厂、****处理厂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气田(含醇)采出****处理厂、****处理厂含醇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危险废物依****处理厂危废暂存点暂存,委托**德隆环保等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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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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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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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给予补偿费用,并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对井、站场绿化及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给予占地补偿费用,施工时采取临时拦挡、表土预剥离、设置草方格沙障、场地硬化绿化及施工扰动植被恢复等一系列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生态恢复,恢复面积168.4205万平方米,栽植沙打旺、芨芨草、紫花苜蓿、沙柳、紫穗槐、沙蒿等当地植被15万株,撒播披碱草等草籽7600kg,植被恢复率达到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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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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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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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