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9日(2个工作日)。
电话:0994-****170
通讯地址:****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6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 1 | 准东芨芨湖**市政道路项目(二期) | ****开发区芨芨湖** | ****开发区****中心 | **昊科****公司 | 拟建照**路、花儿路、盛泰路,拟建道路总长度为2322.992米。其中:花儿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长度1289.349米;盛泰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长度773.643米;照壁山路规划红线宽度52米,长度260米。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等配套设施。 | ****开发区****中心: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准东芨芨湖**市政道路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开发区芨芨湖**,拟建照**路(主干路)起点位于北庭路;终点接于规划路。拟建花儿路(支路)起点位于规划路;终点接于白杨路。拟建盛泰路(支路)起点位于北庭路;终点接于**路。拟建道路总长度为2322.992米。其中:花儿路(规划路-白杨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长度1289.349米;盛泰路(北庭路-**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长度773.643米;照壁山路(北庭路-规划路),规划红线宽度52米,长度26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等配套设施。 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施工期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四、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2 | S246线北山煤窑至芨芨湖段公路改建 项目(二期) | ****开发区 | ****开发区****中心 | **昊科****公司 | 道路起点位于S246线K0+000处,终点位于S246线K13+400处(与西**路交汇处)。全长13.400公里。公路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22.5米。双向四车道。 | ****开发区****中心: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S246线北山煤窑至芨芨湖段公路改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开发区,道路起点位于S246线K0+000处,终点位于S246线K13+400处(与西**路交汇处)。全长13.400公里。公路全线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22.5米。双向四车道。 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施工期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四、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