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现就******北站(**站)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车站成本,已具备谈判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人拟聘请具有资质的供应商,由其负责**站的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遇临时情况按我站要求24小时内进行清运。服务期为1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项目内容:**北站(**站)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总预算 400000元(含税),****车站成本,超过此价格的报价将被拒绝。
2、项目要求:
采购人拟聘请具有资质的供应商,由其负责**站其他垃圾清运服务。
(1)收集运输后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绿地和绿地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箱(盒、袋)等杂物。
(2)作业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面无浮土,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3****政府允许的并签订消纳协议的消纳地点。
(4)费用包括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全部服务中的人工费用、清扫用具、机械、车辆购置或租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5)严格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及采购方要求处置生产生活垃圾。
(6)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应当符合国家和**市有关标准,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防遗撒等污染防控措施。
(7)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因素,配备、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8)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9)一切均符合《**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
3.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公司;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0(含)万元;
(3)财务要求:申请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任一****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作业资质:申请人应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中华人民**国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分类、处理、运输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垃圾清运资质。
(5)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近2年内的相关业绩证明不少于五个,至少有一个金额不小于40万元。(合同复印件)
(6)信用要求:
(a)****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铁路局、国铁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b)申请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c)****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f)必须完全认同采购方安全管理体系的安全文化。
(g)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前 标书代写
地点为:**市西**北滨河路1号**北站老站房: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5年12月29日14:00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市西**北滨河路1号**北站老站房二楼会议室。
届时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特别提示:
申请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申请人及产品将被限制参加******北站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申请人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证明供应产品最终来自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上游供应商包含生产企业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形成完整供应链。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六、项目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人:******北站
地 址:**市西**北滨河路1号**北站
联系人:王女士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站
联系人:王女生
联系电话:****8054
******北站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