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寺东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1、2、3、4号地块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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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
招标/采购内容
成交金额 35.60万元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028-****2031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中标单位 中标联系人/电话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寺东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1、2、3、4号地块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寺东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1、2、3、4号地块交通影响评价服务
比选人
比选人联系电话
028-****2031
开选地点
**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404室
开选时间
****0224 -10:00:00
公示期
****0227-****0302
最高限价(元)
360000.00
中选候选人及排名
中选候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报价
(元)
分数
备注
第一名
356000.00
96.86
第二名
358000.00
77.39
第一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唐旭
注册咨询工程师
咨登272****200657
市政工程
高级
第二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肖桂荣
注册咨询工程师
咨登
272****200204
公路
高级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将盖章质疑文件送达比选人。比选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
2.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4.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7
中标通知
龙潭寺东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1、2、3、4号地块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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