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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寺东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1、2、3、4号地块交通影响评价服务 | ||
| 比选人 | 比选人联系电话 | 028-****2031 | |
| 开选地点 | **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404室 | 开选时间 | ****0224 -10:00:00 |
| 公示期 | ****0227-****0302 | 最高限价(元) | 360000.00 |
| 中选候选人及排名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比选申请报价 (元) | 分数 | 备注 |
| 第一名 | 356000.00 | 96.86 | | |
| 第二名 | 358000.00 | 77.39 | |
| 第一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唐旭 | 注册咨询工程师 | 咨登272****200657 | 市政工程 | 高级 | |||
| 第二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肖桂荣 | 注册咨询工程师 | 咨登 272****200204 | 公路 | 高级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将盖章质疑文件送达比选人。比选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 2.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4.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