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兴洲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县兴洲河河道治理工程,本工程治理段总长度 38.607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 35.818km,河床清整 7.789km,**护岸40.787km(其中左岸 19.932km、 右岸20.855km),重建护岸9.026km(其中 左岸 4.514km、右 岸 4.512km),主槽防护30.00km(两岸合计),水毁重建护岸 3.526km(其中左岸1.926km、右岸 3.6km);漫水桥(路)拆除9 座,恢复过水路面6 座等;支流汇入口防护 17 处。
2.2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含概算),还需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初设批复等;必要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到场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及其他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www.****.cn/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标书代写
3.1.3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9 09:00至2026-01-05 17:30(**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 丰**)http://fnggzyjy.cn/f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1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 丰**)http://fnggzyjy.cn/fnggz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根据****服务局印发的《**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顺达帝景12-2-1301室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高芳芳 电话:0314-****07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4—****140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省**市**县大阁镇胜利街甲18号 | 地址: | **县顺达帝景12-2-1301 |
| 邮编: | 068350 |
邮编: | 068350 |
| 联系人: | 李兆川 |
联系人: | 高芳芳 |
| 电话: | 0314-****756 |
电话: | 0314-****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