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企业
二、审批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市瑞江路24号
办事窗口:******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监管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申请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申请材料目录
|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 1 |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3 |
| 2 | 书面申请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3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3份复印件 |
| 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在建工程是否抵押证明(已抵押的,应提供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书面证明)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5 | 发改委投资立项批文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3份复印件 |
| 6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3份复印件 |
| 7 | 民政局项目地名审核的书面材料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8 | ****办公室出具的《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或《民用建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3份复印件 |
| 9 | 工程施工合同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3份复印件 |
| 10 | 工程进度横道图、施工进度说明;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11 | 项目投入资金说明、相关证明(已拨付工程款发票或收据),完成实物工程量的说明、图片;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12 | 项目现场勘验证明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13 |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14 | 经县市住建部门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方案(包括:物业服务用房情况、物业管理区域范围、物业企业的选择方式、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签定、临时管理规约的订立、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等内容);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15 | 商品房预售方案(应明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面积及套数、装饰标准、车位配比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配套情况、预售房屋价格、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房屋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交房日期、销售日期、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自行或代理销售、建筑节能等)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16 | 预售商品房楼盘表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17 | 预售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18 | 经住建部门备案的预测面积报告(具****公司出具的报告并加盖公章)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19 | 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会所(场所)、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具体范围的书面报告、规划图纸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20 |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须附申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21 | 小区安防系统建设情况。《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合同书》、经审查后设计方案及图纸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 需要向中国境外预售商品房,除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可以向中国境外销售;2. 项目立项已经批准向中国境外销售;3.****政府批准允许向中国境外销售 | 原件(查核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份原件,2份复印件 |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行政审批不收取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市瑞江路24****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监管股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692-****312,监督电话:0692-****416
咨询地址:**市瑞江路24****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监管股。
投诉地址:**市瑞江路24****建设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zjj.****.cn—“公开目录和指南”—“ 商品房预售许可”。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jj.****.cn—“办事服务”—“服务大厅”—“审批部门”—“**市”—“市住建局”—“商品房预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