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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2024****水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水文〔2024〕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提高防洪能力、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2024****水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水库部分:(1****水库:溢洪道1#陡槽段、溢洪道2#陡槽段底板修复,消力池出口挡墙修复,水库坝脚面层修复;(2****水库、****水库、****水库、****水库、****水库、寨口水库消力池底板及挡墙修复;****水库排水棱体修复。
2、圩堤部分:燕沟河护岸修复长65m,泗溪圩桩号0+000~1+000、乌石圩桩号0+000~0+850、导托河桩号7+450~7+900堤身修复,附城圩管涌加固长50m。
3、建筑物部分:****泵站挡墙修复,****泵站拆除重建,泗溪圩、乌石圩灌溉涵管拍门更换2座。
四、建设工期:2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95.9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六、招投标事宜:为严格控制工程总价,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采用规范的方式进行。
七、请****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