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2023年度第02批次农民建房分户表

审批
江西-九江-德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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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6-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14349/2023-04978
**县2023年度第02批次农民建房分户表

****政府

关于同意**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民建房

用地农转用的批复

******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的请示》(德自然资文〔2023〕6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请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民建房用地农转用要求,批准我县**乡柏树村,高塘乡大垄村、高塘村、顾田村,林泉乡大溪畈村、清塘村,小溪山村,磨溪乡宝泉村、董家村、**村、**村、**村,聂桥镇**村,塘山乡郑湖村,邹桥乡**村、张坑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2221公顷,其中:农用地0.2221公顷(无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使用土地手续,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我县24户农民建房。

二、该批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资金等规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三、你局要对农转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按照反馈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用地****县政府。

四、你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政府备案。

五、供地前,****政府做好农民建房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23年5月9日

**县2023年度第02批次农民建房用地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户名 权属 占地面积 农转用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1 陈贞亮 磨溪乡**村二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2 崔恒生 磨溪乡**村一组农民集体 120 35 35


35


3 董平 聂桥镇**村一组农民集体 113 40 40


40


4 桂明明 **乡柏树村十八组农民集体 120 101 101


101


5 桂水娥 **乡柏树村十八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6 何锦义 邹桥乡**村二组农民集体 150 16 16


16


7 彭中华 林泉乡清塘村九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8 任薇 磨溪乡宝泉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88 57 57


57


9 孙法林 林泉乡清塘村十三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0 孙剑 林泉乡清塘村十三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1 汤增喜 高塘乡顾田村四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2 汪亮亮 林泉乡大溪坂村十六组农民集体 120 79 79


79


13 王和国 高塘乡高塘村七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4 夏清友 磨溪乡董家村六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5 尹光旭 林泉乡小溪山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6 尹礼彪 林泉乡小溪山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7 尹诗寿 林泉乡小溪山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18 余木滚 邹桥乡张坑村二组农民集体 150 65 65


65


19 袁淼龙 塘山乡郑湖村四组农民集体 113 17 17


17


20 张胜勇 林泉乡清塘村十八组农民集体 120 100 100


100


21 赵达武 林泉乡小溪山村一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22 周瑞槐 高塘乡大垄村十二组农民集体 120 31 31


31


23 杨先平 磨溪乡**村三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24 杨先林 磨溪乡**村三组农民集体 120 120 120



120

合计 2894 2221 2221


1981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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