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发改审字〔2025〕35号
****林场至堰头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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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林场至堰头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邹府文〔202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文件,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林场至堰头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责任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县邹桥乡**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在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对破损路面修复铺设沥青,无道路拓宽。路线总长度2.5Km,起点位于樟榆桥附近,桩号K4+600,途经樟榆桥、印山下、**曾家、垄口陈家,终于八房洪家附近,桩号为K7+100。拟定路面改造措施为:旧路面凿毛+封层+5cm厚AC-16C中粒式密集配沥青砼面层。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约为132.6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号)等文件要求,项目单位可以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二、项目联系人:张可硕 联系电话:147****1434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