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保障临床供应稳定有序,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购销环境,根据定期遴选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的相关要求,我院于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26—2027年度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遴选公告》,****小组、监督小组对参选供应商进行遴选,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一、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1.**圣康新药****公司
2.****公司
3.******公司
4.广****公司
5.****公司
6.广****公司
7.****公司
8.****公司
9.****公司
10.******公司
11.广****公司
12.******公司
13.****公司
二、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1.****公司
2.**方****公司
3.广****集团有限公司
4.****公司
5.****公司
6.******公司
7.******公司
8.******公司
9.****商贸有限公司
10.****公司
11.******公司
四、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五、异议反馈方式
若对上述遴选结果存在异议,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12月26日17:00****办公室反馈。仅接受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或电子材料。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提交的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书面形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署名、注明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事项、理由及依据。
2.实名提出: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3.内容要求:书面材料应包括提出异议的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材料;公示内容的具体事项和内容;提出的异议理由和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或解释、相关要求或标准的说明等;提出异议的签名和日期。
4.证据材料:如果有证据材料,应清晰标注并一并提交。
5.代理或受托人:如果提出异议的人不是直接受到公示事项的影响,而是代理或者受托人,需要在书面材料中注明代理或者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时效性:在规定的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会被受理。
7.材料完整性:提交的异议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上述要求,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主任,办公电话:0775-****065
2.监督周兴凤支委:189****5716
3.提交地址:****六楼办公室(位于**市**镇**街72号)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