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气田**区块南区开发先导试验开发方案(地面工程)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县印斗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线工程和站场工程。管线工程:**两条采气管线,佳23-2平台至佳24-3平台采气管道、佳24-3平台至印斗集气站采气管道。其中佳23-2至佳24-3采气管道长7.6km,输气规模7.5×104 Nm3 /d;佳24-3至印斗集气站采气管线长4.5km,输气规模8.2×104 Nm3 /d。站场工程:佳23-2平台设置4套旋流除砂橇和4台42m3水罐;佳24-3平台设置1套涡心旋流除砂橇,3套旋流除砂橇和4台42m3水罐,设置2台12万m3/d的压缩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该工程环评报告书或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链接: https://pan.**.com/s/1crfM1K3r_drzbrwuTkWJDQ 提取码: jf2e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时间
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征求项目周边12km范围内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该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yAKRfZZp1vhLDg6WAMbNFQ 提取码: qwm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信透、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李工 159****0512
环评单位:**市环境****公司
联系方式:王工 187****4495
接收意见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