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中能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嵊** |
| 说明 | 项目区总用地面积2.41hm2,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38408.07m2,均为地上建筑,建筑密度49%,绿化面积2427.2m2,绿地率10%,容积率1.59。主要建筑内容包含一幢5层综合楼、一幢2层厂房、配电房、景观绿化以及附属配套设施。 本项目实际于2024年3月开始施工,至2025年12月完工,工期2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24年3月1日,****水利局以“嵊水保(2024)号”文出具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表。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计单位一并对本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排水等专章设计。 (四)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通过采取盖板排水沟、雨水管、场地平整覆土、绿化工程、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简易冲洗平台及彩条布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调查结果表明,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67,渣土防护率达99%,不涉及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林草覆盖率10%,均达到方案规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同主体工程基本同步实施,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运行正常,水土保持效果良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较好的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目标要求,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运行期管护责任已得到落实,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五)后续管护要求 中能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由****负责项目区内水土保持措施的运营、管护、维修工作。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有关力量对水土保持措施运行中出现的局部损坏及时进行修复、加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20日 联系人:吴潇潇/ 157****3095 魏悦东/136****5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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