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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1.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市**区段临时用地位于常乐镇和迎水桥镇,占地面积167.0074公顷,用于项目所需的地下堆土区、施工作业区、管道开挖区、施工便道、管道堆放区和弃土场。
2.**市常乐天然气门站配套输气高压管道改造工程临时用地位于常乐镇,占地面积1.4022公顷,用于项目所需的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石油天然气****公司**油建西四线八标项目部、**深****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2025年12月24****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分局、****草原局,常乐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以上项目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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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95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