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监审【2025】036号
关于******公司油库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公司油库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规定报批建设。
一、******公司油库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县涧河路1号,油库最早建成于1978年,从事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建设有2座200m3成品油储罐、1座1500m3柴油储罐、3座500m3柴油储罐、2座50m3润滑油储罐和2座1000m3消防水罐。本项目在现有建设内容的基础上,主要对消防、收发油、自动切断、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新增了油气回收系统,设置了危废间等环保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6026.69m2(其中油库占地面积15亩,其余为办公区域,本项目只涉及油库改造,办公区域保持不变,新增为0),总投资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5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投产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1、汽油采用高效密封的内浮顶储罐,柴油罐采用高效密封的拱顶储罐;汽油装卸油时产生的油气进行密闭收集,进入1套油气回收系统对油气进行回收(冷凝工艺),处理后由1根4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浓度限值要求。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以及**新****公司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公司进一步处理。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利用或处置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8、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9、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办理并取得排污许可手续。
三、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VOCs1.5443t/a、COD0.0035t/a,氨氮0.0003t/a,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从洛****公司2022年VOCs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利涛****公司2024年企业关停减排量中进行替代,其中大气污染物实行双倍替代。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评价内容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环境局**分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