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区东茭泾(蕰藻浜-区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经《****水务局关于**区东茭泾(蕰藻浜-区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2〕918号)文件批复实施。我局按规范的建设程序已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实施,并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完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区东茭泾(蕰藻浜-区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区庙行镇
3.工程规模
初设批复工程量:河道整治2912米,疏浚土方51915.67立方米,开挖土方6538.51立方米,新(改)建护岸1963.20米、防汛通道12209.34平方米、桥梁3座,布置曝气设备6台,种植绿化19624.25平方米(陆域绿化10904.94平方米、斜坡绿化8719.31平方米)等。
实际完成工程量:河道整治2912米,疏浚土方50813立方米,开挖土方6530立方米,新(改)建护岸1704.50米、防汛通道11461.40平方米、桥梁3座,布置曝气设备6台,种植绿化19606.89平方米(陆域绿化11275平方米、斜坡绿化8331.89平方米)等。
4.批复文件
沪水务〔2022〕918号文《****水务局关于**区东茭泾(蕰藻浜-区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1030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河道整治、圩区改造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23〕1077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河道整治、圩区改造工程资金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25〕263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5.参建单位及简要经过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宝腾****公司
施工单位:****
勘测单位:**昌发岩土****公司
设计单位:******公司
质监单位:**市**区水务建设****管理站
施工监理单位:**高波****公司
财务监理单位:中京华(北****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审计单位:中岳****事务所(普通合伙)
工程于2023年4月6日开工,至2024年4月28日完成。
二、全部工程质量鉴定
**区东茭泾(蕰藻浜-区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由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于2024年11月8通过了完工验收,质量核定为合格。
三、结论
**区东茭泾(蕰藻浜-区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了合同的全部工程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资料齐全。
特此报告。
****水务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