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提高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益,使广大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益最大化,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第165号)《****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房)发〔2022〕10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固政规发〔2022〕3号)要求,2025年12月26日下午3:00,我局委托****并****公证处、****监管局、财政局、****管理局及我县5家银行(实际到会4家),就**县2026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息增值收益项目进行遴选。
2家银行入围,分别是:**银行**支行、****商行。现将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银行存在的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举报。举报电话:0954-****057。来信请寄:****,邮编:756400。来访举报****交通局公用所。
附件:评比汇总表
****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