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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29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排污节点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清凉店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罗蔓 |
| 联系人 | 闫希龙 | 联系电话 | 137****1101 |
| 项目投资(万元) | 2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02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喷塑、切割工序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与喷漆晾干工序经水帘 粗纤维过滤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烟囱排放改为喷塑、固化工序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与喷漆晾干工序经水帘 粗纤维过滤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烟囱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喷塑、固化工序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与喷漆晾干工序经水帘处理后采取粗纤维过滤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烟囱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产生后暂存危废间,经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
| 承诺:**** 罗蔓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罗蔓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