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与**二路****** 1、2栋 2单元 7层 10号-14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捌仟元整(¥1,798,000.00元)
综合评分法:95.5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 品牌(如有):**山外山规格 型号:SWA-4000 数量:2台/套 单价:217000元 名称:血液透析机(单泵) 品牌(如有):**山外山 规格型号:SWA-4000A 数量:8台/套 单价:118000元 名称: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品牌(如有):**启诚生物 规格型号:ME4-1000 数量:1台/套 单价:395000元 名称:床 品牌(如有):**新塔生物 规格型号:双摇三折型、规格:2110×960×520mm 数量:10台/套 单价:25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志君、童艳琼、贺艳辉、蒋桃、肖创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货物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210万元;最高限价:210万元。2、质疑:各有
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簰洲湾镇西流街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光谷大道70****中心C座1803室
联系方式:135****0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杨明
电 话:135****09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