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清五金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件五金、密封件、精密压铸件和五金冲压、数控NC加工、植绒件、隔音材料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宣城-广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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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 年产5000万件五金、密封件、精密压铸件和五金冲压、数控NC加工、植绒件、隔音材料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2-19 发布日期: 2025-12-19
关键词: 排放,限值,植绒,污染物,项目,挥发性,标准,工序,有机物,执行,五金,产生,新清,中表,工业,**市,颗粒物,喷胶,建设,废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有效性: 有效
《**** 年产5000万件五金、密封件、精密压铸件和五金冲压、数控NC加工、植绒件、隔音材料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9 08:12

《**** 年产5000万件五金、密封件、精密压铸件和五金冲压、数控NC加工、植绒件、隔音材料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年产5000万件五金、密封件、精密压铸件和五金冲压、数控NC加工、植绒件、隔音材料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571

地址:****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5000万件五金、密封件、精密压铸件和五金冲压、数控NC加工、植绒件、隔音材料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广屏路6号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省****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位于****经济开发区广屏路6号,****拟投资4000万元,利用既有厂房改造,建设年产5000万件五金、密封件、精密压铸件和五金冲压、数控NC加工、植绒件、隔音材料技改项目,同时**辅助工程,购置设备,配套环保设施。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喷胶水帘废水、水喷****处理站(气浮+混凝沉淀+A/O,处理能力10m3/d)处理后,与水淬废水、****园区污水管网汇****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铸造及机械加工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限值同时需要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熔化、压铸、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限值;

防锈工序、压铸工序、五金冲压件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中铸造工业(表面涂装设备(线))的排放限值。

橡胶件生产工序:骨架清洗、烘干、橡胶喷胶粘合、硫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中橡胶制品工业的排放限值,

橡胶粘合、硫化工序产生的甲醛、乙苯、苯酚、二硫化碳、胶枪清洗产生的乙酸丁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2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橡胶喷胶粘合工序产生的乙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铸造工业(表面涂装设备(线))的排放限值。硫化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植绒件、隔音材料工序:植绒件喷胶粘合、植绒产生的颗粒物参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植绒件喷胶、晾干、隔音材料涂胶粘合、烘干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

厂界: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二硫化碳、臭气浓度厂界排放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要求,甲醛、苯酚(酚类)厂界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表5企业边界VOCs排放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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