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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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9 09: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789

传 真:0477-****789

通讯地址:鄂尔****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高新区健康食品示范园污水综合治理与智慧运营项目

**市**区罕台镇轻纺产业园内

****

**中政****公司

项目位于**市罕台镇轻纺产业园内,污水处理区占地面积约2170m2,**污水处理规模为1600m3/d,采用“隔油+气浮+水解酸化+AO生化池”的处理工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格栅渠、隔油池集水池、调节池、应急水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沉池、监测池、浮渣池、污泥池。主要设备有回转式格栅除污机、栅渣小车、浮管式刮油机、转鼓微滤机、组合式气浮一体机、叠螺脱水机、磁悬浮风机、除臭系统、带式污泥深度脱水机等。项目总投资1247.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等。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施工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堆场覆盖并定时洒水抑尘。设置施工车辆车速、保持运输道路清洁。选用优质燃油,加强对施工设备、车辆的检修和维护;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格栅、隔油池、集水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好缺氧池、浮渣池、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构筑物产生恶臭气体、少量甲烷,石灰仓粉尘等。报告书提出的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污水处理厂格栅、隔油池、集水池、气浮设备、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好缺氧池、浮渣池、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采用加底盖密封及设备密封罩等措施,产生恶臭气体负压收集后经“碱液喷淋+离子除臭+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H2S、NH3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设置1座20m3的石灰仓(PE罐),可贮存40t石灰。石灰仓顶排气孔处均安装有布袋除尘器,石灰仓粉尘经过仓顶除尘器过滤后排放,收集粉尘直接回落至筒仓中作为生产原料。固废暂间主要暂存格栅渣、浮渣、微滤转鼓机滤渣、隔油池污泥,以上固废均采用防水袋或桶装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及时清理转运,并定时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恶臭气体产生。厂界颗粒物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甲烷、H2S、NH3和臭气浓度需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拉****处理厂进行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泥脱水间冲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转鼓微滤机反冲洗排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项目采用“隔油+气浮+水解酸化+AO生化池工艺”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处理厂纳管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提出的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渗、密封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从源头上降低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同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处理厂各类池体和污水管线、加药间、储药间、化验室、废水监测室、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设定为一般污染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1.5m,K≤1×10-7cm/s。风机房、配电室、控制室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本项目设置3口跟踪监测井,其中1#监测井位于项目上游,用于监测厂区地下水天然背景浓度,2#监测井、3#监测井分别位于本项目下游和侧向,用于监管构筑物和全厂下游渗漏情况。监测因子包括pH、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硫化物。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当厂区发生泄漏事故或发现地下水污染现象时,应加大取样频率。

本项目生产区和厂区下风向100m处设置2个土壤表层样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镍、锌、pH,监测频次1次/5年。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减少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隔声罩。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风机、泵、空压机、干燥机、筛选机等。报告书提出的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运行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了安装减震基础,污泥脱水机房及空压机房内的操作室设置隔声室,管道、阀门接口采用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污泥泵、加药泵、风机、搅拌机组等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潜污泵等;设备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运行期加强设备维护,保证电机和轴承温度在合理范围内,流道不发生堵塞,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在厂界周围设置绿化屏障,可起到阻挡噪声传播和吸声的作用。经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包括: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及****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渣、浮渣、微滤转鼓机滤渣、隔油池污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有化验室产生的废试剂、废试剂瓶、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在线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液等。格栅渣、微滤转鼓机产生的滤渣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送鄂尔多****公司填埋场填埋;隔油池废油约3个月清理一次,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或综合利用;污泥池污泥经化学调质、高压脱水,****填埋场入场要求后,拟送鄂尔多****公司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试剂、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在线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液等危险废物采用密闭桶装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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